醫學界終於現實「無痛失戀」,發明一種忘憂藥,
聲稱服用後可以淡化失戀的痛苦記憶。
預料忘憂藥若干年後就成為處方公開發售。
問題一:設想你正為情所困,而忘憂藥真的推出市面,你會服用嗎?
問題二:你猜甚麼人會服用這種藥?
問題一留待諸位思考,我想回答問題二。
我想,有兩種人會服下它。
一. 只是接受不了失敗,而非承受不了失戀的人。
《愛,錯在哪裡》中,孩子問爸爸甚麼是愛,爸爸將糖融進水裡,說這就是愛。
而忘憂藥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怎能刪除局部記憶?
愛一個人,自然滿腦子都是他,走過每一處都想起他,
怎能只忘記這些記得那些?除非將這個人從生命中剔除吧,
也就是由相識到分離之間發生過的一切一切都忘記乾淨,
包括付出與品嚐過的一片真心。
既然抽屜裡的破襪子尚且捨不得丟掉,
那人比破襪還賤,那就趕快吃藥吧。
二. 失戀卻沒失愛的人。痛苦只因愛得深,
愈是愛愈是美麗,世事萬物都變得斑斕繽紛。
分手固然殘酷,
然而,任憑你再恨再痛,難過之前你委實真心笑過愛過──嘻嘻哈哈點點滴滴,
假使都捨得刪掉,即是不單不掛念,連懷念也不願,
沒懷念即是沒剩下一點感情,沒感情自然不痛,
那麼回家吃藥吧,好讓自己幹一件轟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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