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去立法會睇長毛爆粗既行程 變成食kfc既行程 (誤
其實還是有入去聽 有兩個議員還有空看上來打招呼
混亂中在門口照了一張 那些locker跟泳池那些沒差 (入個5蚊進去拿鎖匙那些
每個議員都有15分鍾的時間 一個接一個的說 原來這樣算在辯論了
而且議員們可以在中途離場 最慘的就是主席大人 (淚
一直坐在那裡聽有的沒的不能離場 其實這樣聽到底可以聽到幾多成呢 還是最後還是要看他們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