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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總是貪新忘舊,但過了一會,又漸漸厭倦了那樣東西。
昨天無聊的 請了google的blogger,但沒有打算認真的用它,純粹試試它的功能而已。我感覺blogger好像比qooza好用得多了,但實際上功能是差不多的,只是自己"貪新鮮",真的有股衝動打算放棄了qooza轉用blogger。我克制著自己,因為這個qooza已用了半年了,半年來的快樂的日子會在這裡記下,情緒低落會向它傾訴,憤憤不平時會在這兒發 。在這兒,令我熟練了打字。最重要的是人氣經過長年累月的積累才有今天的成果!若果放棄了真的十分可惜!我決定了,我不會放棄qooza,它一定會一直陪伴我走往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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