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好有意思既1篇文章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 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 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 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努力想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 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 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 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然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 啊! 原來你愛過這個人, 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他,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
被出賣..............
才明白自己的不足........
人生中.........
原來沒有永久.....
和長久的事
不論朋友........親人..........情人............
都是假的
沒有用的
明白.............只可相信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