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椿 (原本係) 小事!!!!
以下一篇報導簡單地描繪出近日城中一些謠傳...
究竟誰是誰非...除了當事人, 亦無法定斷.
但事到如今, 知道了,又如何...
但希望大家能體會到互相尊重的重要性...
尤其是愛鍚你們的老師...
師家版 // 星島日報 // 方思捷 //
2006-03-20
尊敬老師
舊同學聚會,大部分是教師,聽的都是他們的苦水。
其中一段,很值得和家長們分享。
甲學生在校內嘔吐,不小心把嘔吐物嘔在
乙同學的書包上,老師見狀,
立刻找人替乙學生清潔書包。
待乙學生返到家,家長知悉後,雷霆大怒。
第二日直奔學校,責罵老師之餘,又討伐校方。
之後更找區議員協助,最後向教統局投訴,
教統局派人調查,受責教師情緒大受困擾,
走上學校天台,想跳樓自殺。
一件小事,怎可能差點搞出人命呢?
家長大興問罪之師,不外乎孩子的書包給弄污了,
而且在病菌肆虐的今天,他們有所不滿是正常不過的。
他們的不滿是源於老師在清潔後,
一時疏忽沒有即時通知家長,家長待到晚上才知情,
便覺得校方有意隱瞞。
他們走去學校問責是有道理的。
但為何要找區議員介入呢?
中間首先是校長處理出現問題。
家長不滿,校長既是學校最高負責人,亦是中間人,
他有責任調解
家長和老師的分歧。
這�堶悸熙B理手法很簡單,首先應即時向家長道歉,
承認教師疏忽,而教師亦應承認自己處理不適當,
應該要通知乙學生家長,亦應通知甲學生家長,
提出可能要買回書包賠償給乙學生。
作為聽眾,校長處理時一定令乙學生的家長不滿,
他們才走去找區議員。
區議員介入是荒謬的,
他只應建議家長首先向校董會投訴。
最後,教統局收到投訴總不能低調處理,
他一定會派人調查。這時校長的功能更為重要,
他有責任去保護學生,但他亦有相同責任保護教師。
他的處理手法有問題,才把所有責任轉嫁至教師身上。
家長要教師問責,對嗎?
聽起來很對,實際上是要看具體情況,
像這件事,家長聲討了教師,
他的兒子將來以甚麼態度面對老師呢?
學生不尊敬老師,不尊重規矩,
他們將來是個怎樣的人?
這件小事,所有人都是輸家,家長贏了,
實際上卻是最大的輸家。
給大家寫這個故事,是希望做家長的你們,
謹記一句話:尊敬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