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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1 日 星期一  |
手提電話
| 分類: 無謂瑣事 | 我是個非常粗心大意,而且糊塗散慢的人,時常因為電話沒電或是感覺不到它的震動而忘記接電話。我常跟朋友說:「如果你真要找到我,請打我家電話,用手提電話找到我的機會接近零。」這當然是有點誇張的說法,但我這個人很不喜歡手提電話,會帶著它也不過是方便校巴媽媽找到我。
通常我們的對話不會超過十五秒,第一句是:「媽咪?你係邊呀?」然後我媽答「學校門口,出黎啦!」「哦!」如果連「ByeBye」也省掉的話,我和媽多數講八秒就會收線。
所以,手提電話之於我,是要知道校巴有沒有開。當然,也有和朋友聯絡的時候,但實在是少之有少,某一好友會用SMS和我通訊,但基於我是個非常粗心大意,而且糊塗散慢的人,通常會因為長時間不開機而miss掉N個短訊。有次我在晚上十時左右開機充電,一開就「彈」了一個新的短訊出來,原來是好友H發出的:「死野,起左身未呀?」我有點兒無奈,即時回覆「我起左十世啦!」隔了一分鐘,她打電話過來:「個message我今朝十點send架,死蠢!」呃,當然這不是第一次了,相信某一好友也會知道我「經常性」地於翌日send短訊reply她前日的sms「sor ar,我今日唔得閒tea。」
我的手提電話裝了來電顯示,本來錯過了電話,有心就可以追查到哪個人曾找過我。但再度基於我是一個非常粗心大意,而且糊塗散慢的人,總有藉口去忽視「未接來電」的數字,心想:「如果你真的有事找我,一定會再打來的。」就是這樣,錯過了的電話就沒再去理會。
有一次,朋友P打來,剛巧我的電話有電(重最要的是)有開,她一聽到我的聲音,立即說:「嘩!奇蹟呀,咁都俾我搵到你。」嗯,顯然朋友來找我的時候,都需要經過一場與命運的賭博。臨掛線,她一再勸戒我要常開電話,萬一有急事又找不到我,後果可會很嚴重的。
我要是能這麼容易去改掉這「壞習慣」,就不會是一個非常粗心大意,而且糊塗散慢的人了。我不在學校,就在家,不在家,就在那個像「藏屍房」的新圖書館。唯有不在家的時候,電話才會開著。可當一個「摺」人在家的時間比起在外高達八成,我開電話托咩!所以,當我和朋友約時間聯絡時,一定要他們打我家的電話。
手提電話,除了「口說」,還有「文傳」——sms。嘩,我打字超快,一分鐘6隻字,你說快不快。曾經在火車上看見一個「打手」,他的拇指像是裝了一個電動摩打似的,不斷在手機上以光速地按著,才三、四秒就打了數行字,看得在旁(偷看中的)我目瞪口呆,如雷轟頂,在心中直呼「奇人是也」,外加一個Good字。隔了兩秒,他的友人又回覆了一個短句,大約四、五個字吧,之後,打字奇人又發揮所長,回了四個字給他,如果沒有記錯,應該是:「係呀^^」這段以電子文傳的友/愛情,在火車上含蓄婉約、細水長流的上演著,可我只有一個想法:「不累的嗎?直接講電話不是更方便?」
為此,我訪問了一男一女。女的說:「咁樣浪漫D嘛?」下?按到手指抽筋,難道是感情的最高境界?還是你傳一句「你係邊?」我回一句「返緊home」叫浪漫?「直接講冇咁好玩。」她補充。哦,這個我大概明白,因為用sms才可以打那些^^/></T口T/=[/@@等等,但如果講電話就不可能使用這些圖案吧,就算你用的是視像通訊,對著螢幕擠眉弄眼的,搞不好人家會以為你是白痴。而那個男的則說:「......」下?「.......」哦,當我沒問。
SMS有它存在的重要性,有時候找不到人,用sms留言可謂節衷做法。但有時看到一些人玩sms玩到一個月六百多塊,或者玩到手指的肌肉拉傷,這又何必呢?
說回手提電話,我對它的確沒什麼好感,有時上街也會故意關掉,不想別人找到我。可有時會忍不住去猜想找我的是什麼人。會不會是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呢?會不會是朋友有意外想我去救?會不會是想告白的情人?(哈哈哈)
但想像完這一切之後,我卻提不起勁去查查究竟是誰找我。因為總覺得,找我的電話不可能這樣重要。有時甚至想到,其實會不會我也是個可有可無的人?
| | 發表時間:2007-01-05 10:03 PM [ 編輯日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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