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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7 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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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Bb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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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忘了~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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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一個人,或許只需一分鐘時間,喜歡一個人,或許需要一個小時,愛上一個人或許需要一天,但忘記一個人卻要花上一生時間.
昨天聽到你的心聲,我才發現原來自己真的變了很多,我變得比以往堅強,亦變了更能接受現實,或許這是人生經多了吧!
我知道現在是該放棄的時候了,記住是「放棄」,不是「忘記」,因為放棄與忘記是不同的,放棄是面對現實,現實使自己不再期望奇蹟,因為無論攸什麼事情也感動不了對方,而忘記即是把人或事淡忘.
為什麼用「淡忘」這字呢?因為其實根本沒有「忘記」這回事,只是有新的事發生,遇上新的人,新的記憶慢慢蓋上舊的回憶,就像傷口慢慢的癒合,埋住了故人舊事,但......那是忘記嗎?除非把那一段記憶完完全全抽離腦中,否則當走回某一個地方,遇上某一個人,甚至碰上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時,舊的回憶,舊的傷口,那些人和事,不必刻意記起,也會頑固地回來,避不開,逃不了.
其實忘記一個人根本沒有法則,因為每一個人所用的方法也不同,至於需要多少時間?這在乎每一個人的經歷,有些長,有些短.
如果時光倒流,回到四個月前,我相信我也會選擇這樣做,因為我知道,我已經做到做好了.
這事即使你或他人對我存有憎恨,我也不再在乎了,因為以後的日子,我們各有彼此的路要走,這對我來說或許會好一點,因為我知道我們的故事要完結,因為我知道我與你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因為我已了解到現實的結果是怎樣,結果是我無論做什麼事情也好,我都會感動不到他.一個自以為刻骨銘心的回憶,也許你一早就忘記了.因為我在你心中根本就沒有半點回憶可言,我在你心中只是一個小女孩,什麼事情過三兩天,或睡一覺,就可是忘記的小女孩.但這都是你太看得起我了,由那天起直到現在,我仍舊沒有忘記,沒法忘記你的心跳,你溫柔時的樣子,你擁著我的那種形容不到的感覺,你對我無微不至的呵護,雖然沒關係忘記,但我仍選擇去放棄...因為已經沒有他路給我走了.
現在要學習放棄腦海中的你,我要令自己心中想的,盼的,念的望的,再也不是你.我會擦去我不小心流下的淚水,還會裝作一切都無所謂,的要將你我的回憶都敲碎,再將它趕出的受傷的心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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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時間︰2006-08-27 02:18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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