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NOTEBOOK上來打網誌﹐真的﹐關於用NOTEBOOK來打長篇的文字﹐我還是需要一些時間來適應。
幸好﹐打到目前仍然感覺良好。
今天﹐仍舊去了公司附近的一間士多店。
那店﹐我們基本上每天都跑去幾趟的。原因是因為﹐它擁有一隻貓咪。
之前曾經說過﹐那隻貓咪都不怕人﹐還會舔我們呢。
今天﹐我跟牠的關似更進一步了。(或者只是我的一廂情願呢~~~) XDDD
今天﹐我陪牠玩了牠最愛最愛的遊戲。(追光。XD)
然後﹐今天又再一次挑戰把臉靠近牠的臉。
之前曾經嘗試過﹐但是牠是沒反應呢﹐對小比可是伸出了手想撥開呢。哈哈﹗
不過今天﹐再次將臉靠近了牠﹐牠竟然舔了兩下我的鼻子啊﹗﹗﹗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這樣不是太衛生﹐但說真的﹐我沒在怕這些的啦。
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一隻貓咪親近﹐沒有試過有一隻貓會撲上我的腿上﹐亦沒有一隻貓會躲在我的腳後。
只有牠呢﹐看著我﹐我好像被牠認出來的一樣﹐我想我的親友們會明白﹐我會多開心。
因為他們都知道我有多喜歡貓咪呢。
不過我也喜歡狗狗啊。
最近我才知道﹐原來金在中曾經說過﹐如果可以變成一隻動物的話﹐想要變成什麼。
他說的﹐是貓咪呢。
因為可以有被人疼愛的感覺。
不過他是外表像貓﹐性格像狗的啦~~~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