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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原因•無聊 |
分類: 友の罪 |
喔,發現原來吵架的原因實太無聊...
我也無話可說了.
既然無聊,為什麼要吵?
算了吧,人家也沒打算再怎麼了.
那麼我也好好地看就罷了-0-.
老實說,我真的只好\(-0-)/了.
原因也不在了,那麼吵來幹嘛?
不過那個心理測驗蠻準的.
測的是現在被人杯葛的程度
結果是: 即使你現在願意放軟態度,但你做的一切還是會被看成杯葛
噢噢,那麼算吧.
其實我也不太願承認我是在放軟態度.
就跟人家那字典�堥S"絕望"二字的道理一樣罷了.
其實只是不喜歡那樣東西,想辦法用其他東西掩蓋.
有夠不老實;)
不過呢,我即使不太願,但我也會承認.
因為我想面對自己真心.
老實說,我們仨的事我也考慮了好一陣子.
panteen問過我真的就這麼打算放棄那個人嗎?
我在心�堣]考慮了好一陣子;
但口�媮椄O"爽爽快快"的答了她:
當然.
可惜可惜.那只是不敢面對自己真心的回答?(有保留)
算了,說什麼也沒啥用,既然過去的就給它過去吧!
不過還是慣性地一定要損人一兩句.
很想不損人,但還是覺得面子很重要.
但比朋友,愛情.....重要嗎?
給不了自己一個滿意的答案.
友情的話...
如果要我放下面子去面對那3個人之外的人;
定做不到.
不過我肯定地說;
面子比我的愛情更重要.
這是我還沒找到一個真正喜歡的人之前所說的.
或許我抱著這心態的話...
永遠也找不到真愛.
算吧(?)我現在奢求那麼多幹嘛?
那都是未來的事; 就讓未來的自己再選擇吧!
現在又在這�埵n好反思一下就好了.
反正今天很無聊,什麼也不想幹.
聽著歌,沒東西玩.沒有人給我聊天.
對著電腦發呆.乾脆練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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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罪之時:2009-07-19 01:36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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