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半年,我人生中再一次感受到所謂被媒體熱愛的感覺。 從新聞一開始的自行揣測,到法院出庭的報導,我終於發現為什麼台灣的媒體不入流的最大原因。 「自找的」。 一開始從我的職業、服裝、身材、外貌、照片,錯誤的資訊拼命放在新聞上跑。然後在出庭的時候,一個莫名其妙的老頭跑過來裝熟,還發了名片說自己是記者,這位說自己是記者的老頭,穿著涼鞋、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言行舉止粗俗,問的問題沒質感不說,態度也很輕浮。你說這種人是拿筆的?我說不配!於是我一個問題都沒有回答,唯一回答過的,只有那位老頭問我他家的老狗一口爛牙該怎麼辦,看在狗的面子上,我只好請他帶狗去醫院洗牙。但有趣的是隔天的報紙出來,內容只有繞著我穿低胸的洋裝,紅色的高跟鞋,皮膚白皙,身高體重等等打轉,還說我大談老狗經。哈,經過這一天我才開始了解,原來記者的能耐跟程度只有到這裡。 真是,不拉風。 再來還有東森的關鍵時刻,本來我連看都沒興趣看,結果聽到朋友打來講的內容似乎還滿有趣的,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不看還好,一看就忍不住要對那些所謂的「名嘴」大大的讚賞一番。明明一個都沒有出現過在法庭上,卻有辦法在節目裡面掰的好像自己身在現場,親眼見證我有多狐媚,法官跟檢察官有多春心蕩漾。明明每個所謂的「名嘴」我都不認識,卻能夠講的好像是跟我多熟一樣。經過這個節目,我想我完全有資格告訴大家,那些所謂的名嘴,不過是頂港有名聲,下港也出名的只剩一張嘴的角色。他們最強的,就是新聞報紙中的資料收集一下,然後靜下心開始妄想,跟著上節目把自己搞得跟中邪一樣,胡說八道一番就交代過去了。你說他們認識了哪個當事人?參與過事件中哪個過程?不好意思,沒半個!像這種素質的「名嘴」真的不適合評論新聞或政治,充其量討論一下哪個地方鬧鬼,哪個湖有水怪也就是極限了。 另外還有一件有趣的事,在我某一次要走進法院的時候,一個T台女記者跟在旁邊拿著麥克風一直追一直問,基本上她問了什麼我沒聽到。但看著她因為腿不夠長,為了跟上我的速度跑的狼狽的樣子,我忍不住想,要是她在我面前摔倒了,我希望她千萬不要絆倒我,我可不想被絆倒這麼糗的事在電視上被重複的播放。想著想著就又突然想到那天東森的關鍵報告裡面的某位名嘴說到李樹發跟他老婆是勞萊與哈台的配對。剎那間我有一種衝動想要停下來問那個女記者,知不知道是誰想出勞萊與哈台這麼有創意的形容詞啊。雖然問她她也不會知道我在問什麼,但在不知不覺的胡思亂想中我忍不住開心的笑了出來。結果晚上的新聞一出來,什麼內容都沒有,只說了我笑的很詭異。哈,看著無法跟當事人達成對話的無能記者,在事後只能報一則自以為是的新聞報導,我,又笑了。 其實你們應該知道,打官司應該是一件既無趣又討厭的事,人家打官司,我打官司。但偏偏我比別的人幸運,畢竟我的官司裡面有一些善於插科打諢的新聞媒體加入,無端端的就比別人平添了好多的樂趣。這些樂趣的來源,就在於每次只要我一走進法院開庭,這一進一出的短暫時間,就會產生幾則不專業且沒有營養的報導跑出來佔住跑馬燈。搞的我每次開庭完都會期待回家後不知道又可以看到哪些個莫名其妙的類新聞。只可惜一直到現在,這麼多報導中,除了勞萊與哈台這句話外,大部分的內容都蝦的沒什麼創意,這點真是讓人遺憾的一件事。畢竟如果要把這件事情報的很八卦,我是一點也不在意別人眼光的人,如果可以八卦的很有趣,我還願意幫你們拍拍手,但現在我看到的八卦程度還不如那些三姑六婆們口中講的精采。而要說專業嘛,我也感受不到任何令人讚賞的專業能力。不上不下的,失敗中的失敗! 想一想,那些人家口中所謂新聞媒體的無奈,不過就是那些個坐在高位的高層們,當年年輕的時候為了吃一口飯,人家扒糞你扒糞,辛辛苦苦的扒了多年,好不容易爬到了高層,幹的事也並沒有比較高級,不過是逼著下面的人扒糞回來給你吃。這就是為什麼你們一直沒有辦法提升新聞品質的原因。因為只要坐在位子上打幾通電話罵罵下面的人,就能逼屎送上桌,每天過著坐吃等屎的日子,誰還會想起當年被逼去扒糞的辛酸跟憤慨。而那些所謂掌控新聞價值的高層啊,有空回家想一想,你們今天能活的下去並不是因為你的專業能力有多好,是要感謝有人願意拉屎給你吃。但可悲的是因為吃了太多屎的你們,忘了新聞應該是多角度的,是專業的,是有質感的。你們應該督促那些做不出質感的人,就要想辦法培養看事情不同角度的能力,解釋事情沒有特別觀點的,就要靠創意挖新聞,沒有創意的,就要有求證的能力,而懶的求證的,就認份的陳述事實。如果都不會又愛假會的,假會又怕被人說的,不如就行李收一收舉家入籍大高雄,陳大議員會需要你的,而且,說不定嫖妓還能有優惠呢! 講完,一整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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