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前世今生,我是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其實前世今生這個概念,
早在小學時我已認識,
只是近日學習佛學,對其認識更深。
簡單而言,佛教中的前世今生是指人死後不斷輪迴(亦即常人說的打入六道,六道即地獄道、畜生道、餓鬼道、阿修羅道、人道、天道),
此生終,彼生始。
何以會有輪迴?
就是因為執著。
執著於一切有關自己的東西(生命、錢財、感情......),於是就要經歷生生世世,
直至學會去執(放下執著)。
當然,說的容易,做的難,
要學會放下執著,非人人做得到。
放下執著,不代表了結生命,那樣也是執著的一種,執著於不去執著。
聞說自殺死去的人,他要承受自己的作為(業),假如某君有70歲壽命,
但他在20歲的時侯跳樓自殺死去,那麼以後的50年,
他就要不斷重複自殺時的一刻,即不斷重複跳樓的一刻,以償還未完的元壽。
當然,那只是某些宗教的觀念,孰真孰假不得而知,
但肯定的是,自殺不一定會有好結果,
因我深信,死亡不是一個最終的終結。
今天下午,一名十二歲女童在天水圍跳樓自殺身亡。
十二歲的孩子,該是活在無憂無慮中,何以要這樣對待自己?
是人性脆弱?是傳媒過分渲染?還是這一代的孩子不夠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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