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我叫野花,可是我很少會見到野花。
走上綠色的小道,草兒長得茂盛,樹木長得很高,可是就是見不到花的踪影。
我想,野花就算遭人踐踏,也不輕易死去;但如果,有些人把它連根拔起,它又會怎樣?--它的生命結束了。
卑賤的野花,怎會有人注意?也許有人曾經目睹它綻放的美貌,但沒有人會為這種「低下」的植物感到可惜,有些人甚至會認為是除掉了「不應存在的東西」。
我以野花為名,那又代表甚麼?
我承認自己的卑賤,我經常否定自己,我更願意在別人之下,可是我並不會放棄自己,儘管給人怎樣踐踏、輕視甚至被視作廢物,我始終相信:我有自己的價值,即使身為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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