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最近去了考場為我的組員祈禱打氣,
期間有一班人逼人做問卷,我也被誤認為是應屆考生。
組員笑呵呵,說我還會被認為是十八歲。
然後偶爾地,看見了六年前的日記。
十八歲的我,多麼幼稚,多麼自我,多麼情緒化
但同時,多麼有血有肉,多麼無憂無慮
可以任性地做著愛做的事,愛著想愛的人
十八歲到廿四歲
這六年間,成長了,成熟了,情緒穩定得達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但,還是愛著同一個人。
我還挺羨慕十八歲的自己,
沒有現實的考量,沒有包袱,沒有身份,沒有期望
義無反顧,深深地,默默地,愛著一個人。
明明是同一個人,卻也不是同一個人。
當發現原來愛了一個人快八年,
會突然覺得,愛,是不是真的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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