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有三個律。
第一個律是賺錢律。無論喜不喜歡份工,只要人工高就去馬。
第二個律是夢想律。很想做自己喜歡的事,去迪士尼也好,去窮遊也好。人工低也可。
第三個律是事奉律。想把時間精神放在教會,甚至去讀神學。與余生一起事奉,又可分擔他的工作,也可把日子過得更有意義
這三個律是我每天面對的拉扯。
錢很重要,但看著時間就這樣過去了,這樣營營役役真的好嗎
夢想很重要,但沒有錢如何實現。另還有家庭責任等一大堆因素
事奉當然是好得無比。但當事奉成了工作,又怕自己陷入埋怨,而且under余生工作,想也知道會爭吵不斷
如果三者可以結合,
去外地宣教又有錢賺,那就是最好得無比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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