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失业律师第一人的博客
常言道:牛年话牛。可今天笔者谈的不是动物的牛,要谈的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热议的“牛”。在过去悲喜交加的一年里,国人看到了不少的“牛人”、“牛事”。有人们赞美汶川地震中最牛的救援队、最牛的校长、最牛的少先队员,最牛的奥运健儿,把改革开放30年来涌现众多的最牛英雄模范人物记入了史册。人们当然还不能忘记最牛的铁岭县委书记、最牛的南京房管局长、最牛的陕西虎照英雄等许多具有负面影响的牛人牛事,特别还有最牛的司法行政机关——辽宁省司法厅。下面咱就谈谈为什么说它“最牛”?
违法行政,其为“一牛”。
负责管理律师法律服务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省司法厅每年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对所登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年检,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在报刊上公告,还要向该律师所颁发执业许可证。为什么省厅给成立13年的,符合律师法设立规定的,且符合律师所年检规定的辽宁天丞律师事务所通过了06年年检,又登报公告了,却拒绝继续履行法定颁照职责扣发天丞所及律师们的执业执照?司法厅根据的是哪国的法律如此行政?法无明文不可为,司法厅就敢为。你说“牛”不?
知错不改,其为“二牛”。
由于省司法厅的违法行政扣发了律师所及9名律师的执业执照,停止了该律师所13年来的正常执业活动,引发了国内首例司法行政侵犯律师执业权的严重事件,并在司法界及律师界造成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3年来,该律师所的律师不但失去了工作权利,断绝了经济来源,没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被禁止参加党组织及律师的一切活动,律师失业在家无人问津。而司法厅置我党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于九霄云外,使国家的法治文明蒙羞。一个管理律师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没有懂法的人吗?否。知错不改,就这么干了。还说不“牛”?
行政诉讼从来没输过,其为“三牛”。
事件发生后律师所通过行政的、诉讼的等各种方式进行不懈的维权努力,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省司法厅代理人非常自信的告诫律师所:省厅打官司从来就没输过。言外之意,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是一家,你们官司打不赢。诉讼中省司法厅甚至不惜采用出尔反尔和编造假证据等手段为自己违法行政辩解。具有同情心的承办法官看出律师所有满身的理,因不能撅了司法厅,答应帮助原被告双方调解一下,可司法厅“牛的”并不买账。律师所还是在一、二审行政诉讼中接连失利,后来的申诉也被无情的驳回。现在案子到辽宁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程序,5个月了还没给立案。三年的行政诉讼实践已经给出了一个答案(详情可查阅:新浪网、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站《律师维权的blog》,或搜索“辽宁天丞律师事务所”),这就是全社会所看见的现在行政审判的公平、公正与效率。 新华网记者1月11日从日前召开的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了解到的最新消息: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受理的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中,有一成原告方胜诉。官官相护是当前司法制度的突出特点,强权面前律师所真的难赢啊!你说司法厅怎么能不“牛”?
欺上瞒下仍在得逞,其为“四牛”。
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这起司法行政侵犯律师执业权的严重事件也曾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天丞律师的一封信也曾惊动过中南海。可司法厅把有关领导的批示当成儿戏,不但对上级调查隐瞒事实真相做虚假汇报,拒不检讨违法行政的错误,而且还扣押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下来的领导批示,致使这场行政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天丞律师所至今不能恢复执业。人们关注的中央推行的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如何能落到实处?你看辽宁省司法厅不是“最牛”吗?
当然,辽宁省司法厅“牛”的地方还不止这些。可是,这次偏偏遇上了对手。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律师的荣誉,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把社会主义法治推向前进,天丞律师已经得到社会上一切富有正义感人们的大力支持,决心与中国最牛的司法行政机关——辽宁省司法厅在牛年里继续斗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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