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对措施
(一)一般涉警负面舆情
2.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无过错的事件,如遇新闻媒体采访,要客观全面地介绍情况,并视情提出报道与否的意见。如本地报纸、电视、电台已经出现事件失实或基本失实的报道,应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并提出更正或澄清的要求。如在本地互联网站上发现相关情况的信息,应及时删除。
3.对由于公安机关和民警过错引起的社会敏感事件,如遇新闻媒体采访,要客观慎重地介绍情况,向其说清事件由来和可能出现的误解,尽可能争取媒体放弃对事件的报道或待事件向好的方面转化后再行报道。如本地报纸、电视、电台已经报道,应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不再进行后续报道。如在本地互联网站上发现相关情况的信息,应及时删除或组织网上评论员进行跟帖回应。
(二)重大涉警负面舆情
2.对已经报道的事件,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商请当地宣传部门对媒体进行更大的干预。对本市外的互联网站已大量出现相关信息的,应立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在互联网站上删除相关信息或视情组织更大范围的跟帖回应。
七、工作职责
(二)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4.网监部门。对互联网上涉及涉警负面舆情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协调有关部门删除相关信息,及时查处网上恶意造谣诽谤及恶意炒作者,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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