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论不是靠说空话得出的,而是依据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作出的。
首先,从人数上看。邓小平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资式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那么,经过资改派主导的“资式改革”,中国大陆究竟是产生了“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呢,还是形成一个庞大的新的剥削者阶层,新的资产阶级呢?这只要看看在实行“双轨制”的年代,由于官商勾结,产生了多少非法掠夺社会财富的暴发户;特别是在“卖光国企”的狂潮中,全国大中小城市有多少国企变成了私营企业,产生了多少拥资百万、千万,剥削雇佣工人的私企老板;看看十多年来房地产业恶性膨胀中,全国大中小城市有多少房地产开发商大发横财,有多少贪官暴富,就一切都清楚了。就连已披露的携国有巨资出逃的贪官们,也要以数千数万计,也很难说只是“个别资产阶级分子”了,何况这还只是冰山一角!这些在私有化、市场化“资式改革”中暴富的贪官、富豪虽然只是全国人口的少数,但却是一个庞大的剥削阶层,他们还不足已形成一个新的剥削阶级、新的资产阶级吗?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大变化》一书披露,我国2005年私营企业主群体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相比,户主数相当于那时16万人的26.8倍,雇工数相当于那时250万人的18.8倍。现在私营企业主相当于那时的26.8倍,还不足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吗?英国《金融时报》2008年7月8日文章指出:“中国拥有100万美元可支配资产的富豪多达41.5万人,中国百万富翁人数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多。”(《参考消息》2008年7月10日)如此众多的百万富翁,还不足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吗?
其次,从其占有的社会财富的规模看。这个新的剥削阶层,他们占有的社会财富,少则数百万、数千万,多则数亿、数十亿、数百亿。其占有社会财富的规模,已经超过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民族资产阶级,“资本额相当于那时24亿元的639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李成瑞《大变化》)还能说他们没有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吗?
再次,从其占有的社会财富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地位看。现在私有制经济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已达69%左右。即使先去掉其中的外资部分,我国私有制经济仍会占国民收入的很大比重,超过公有制经济。“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为49.7%,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比重为15%-16%,两者之和为65%。”(《中华工商时报》06年3月4日)内资私营经济所占比重已远远超过公有制经济(49.7%与35%)整个国民经济已经是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其收入绝大部分属于私营企业主,还能说没有形成新的剥削阶级吗?复次,从其获得社会财富的方式即经济关系的本质看。什么是阶级?列宁早已明确指出,所谓阶级就是由于在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的地位不同,一个社会集团占有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劳动过程和劳动成果)。剥削阶级就是由于在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具有支配地位而占有其他社会集团劳动的社会集团,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在实行“双轨制”过程中由于官商勾结而产生的暴发户们,其巨大财富正是靠占有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而形成的,靠非法掠夺而不是靠个人诚实劳动而积聚的。难道在“管理层收购”的狂潮中变国企为私企而形成的众多富翁,是靠个人下车间劳动而不是靠化公为私一夜暴富的吗?他们不靠剥削众多雇佣工人的劳动何以私人财富愈益膨胀?难道有哪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是仅仅靠自己亲手砌砖头盖房子发大财,却不是靠占有众多建筑工人的劳动暴富吗?那些一个人拥有数家工厂企业,数家巨型超市,或者同时在几个城市大搞房地产开发的富豪们,有哪一个是仅靠个人诚实劳动而不是靠剥削众多劳动者剩余价值发大财?阶级主要是一个经济范畴。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其不同于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不是通过暴力强制或政治特权来占有他人劳动,而是通过把劳动力变成商品,在等价交换的形式下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资改派”主导的“资式改革”,强行推进私有化、市场化,以私有制经济取代了公有制主体地位,把劳动力变成了商品,使各种渠道产生的“资式改革先锋”们靠占有众多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发财,靠掠夺社会财富而发财。而这就是资产阶级。至于你叫新的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或者叫新的剥削者阶层,其实无关紧要。关键是存在剥削关系,这个新的社会阶层靠剥削广大劳动者发财,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最后,从其与国家政权关系看。这个新的剥削者阶层或新的资产阶级,是修正主义者窃取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衍生物,是在“资式改革”进程中,由政府一手培植出来的。这个新的剥削者阶层中的许多人,其本身就是政府高官,参与甚至主导国家政策、法律的制定或执行;他们中的一些人是拥有巨资的“社会名流”,得以充当执政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直接参与政府决策,或者通过巨额金钱的作用左右政府决策和官员意志;他们中的一些人是给党政机关出谋划策的高参、智囊,是影响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价值导向的学术机关的头面人物。这个新的剥削者阶层共同的经济、政治利益,是在“资式改革”中逐步形成的。他们已不止是影响,而甚至是主导国家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虽然有一些坚持正确立场的同志顽强斗争,但总的来看,“资式改革”中国家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就是为这个新的剥削者阶层推行私有化、搞资本主义复辟保驾护航。诚然,这个新的剥削者阶层、新的资产阶级,还没有像苏东国家新生的资产阶级那样公开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赤裸裸搞资本主义复辟。这是因为经过毛主席领导的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观念已深入我国广大民众之心。谁若在中国公开否定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就会遭到广大民众的坚决反对而立即垮台。所以,他们要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社会主义招牌搞资本主义复辟。因此,斗争仍将继续,并且斗争不仅是严酷的,还将是长期的、复杂的。
综合这五个方面,足以说明“资式改革”催生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资改派”及其主导的“资式改革”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这与GCD和社会主义制度彻底消灭剥削阶级的奋斗方向背道而驰。
资改派主导的“资式改革”,使我国公有制经济丧失主体地位,被私有制经济取而代之;这个“资式改革”没有导致共同富裕,而是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不是仅仅产生了个别资产阶级分子,而是催生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因此,一切真诚的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都应当起来批判“资改派”,以挽救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全人类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附注:为叙述方便,本文使用了刘日新、陈东、杨芳洲、李成瑞等同志有关论著中的部分数据和材料,特此说明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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