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4天的时间里,江苏东辰公路工程就被县里改制出售了。其间,企业法人代表在国外,广大职工更是一无所知-------企业该不该这样“卖”
本报记者 顾兆农
不久前,在江苏省泗阳县东辰公路工程公司(下简称“东辰公司”)出现了这样一幕:200多名公司的员工,多次将公司大门及所有的办公室堵住,以表示对县里仓促把诺公司卖给中国太平洋集团下属的江苏黄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黄河公司”)的不满。
一场匆忙的改制
今年5月5日,黄河公司和江苏省泗阳县正式洽谈关于购并东辰公司一事。5月6日,县委召开了书记办公会,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5月7日晚,泗阳县四套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对改制方案进行讨论并原则通过。其间,东辰公司的干部职工对此事一无所知,直至5月8日上午签约时,东辰公司的中层干部才被告知于同日上午开会,拟宣布改制决定。后因广大职工高度关注此事,赶到会场的人太多,于是临时改为职工大会。短暂的大会,主要是自上而下地宣布县委、县政府对该企业改制的决定等,并没有、实际上也没有时间让职工对改制方案进行讨论。与此同时,在泗阳宾馆,购并该企业的协议已正式签署。
同样让人吃惊的是,5月8日,即黄河公司购并东辰公司的协议签署当天,东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倪绍兵正在尼日利亚洽谈业务,县交通局局长陈从连遂以法人代表身份与对方签定了并购协议书。倪绍兵是5月2日前往尼日利亚的。此前,县委、县政府并没有向其通报过由黄河公司购并该企业的事宜,倪在国外接到陈从连通报购并该企业的电话后,感到非常惊讶。
一些职工希望看一看企业购并的协议书,却被告知这是“秘密”,至今不让职工看。
县里一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记者说,早在去年底,县委、县政府就开始酝酿对该企业进行改制,并委托有关方面对该企业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好了改制的基础性工作。因此这次改制也并不匆忙。
据了解,该企业资产评估的依据是县审计局今年3月19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省东辰工程总公司1999年3月至2002年3月财务收支审计的情况报告”。而在该报告中,关于企业固定资产情况的描述只是一句话:“固定资产4491万元。”
快速改制为哪般
县里领导告诉记者,此前,泗阳县的国有、集体企业已基本改制完毕,就剩下东辰公司一家没“卖”掉。这位领导认为,东辰公司在技术和管理方面有很多问题。他举例说,东辰公司给县里修的人民路等,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对此,东辰公司的原领导告诉记者,为了政绩,冬天在0摄氏度以下,县里还逼着他们摊铺沥青路面,而按施工要求,10摄氏度以下就不能再进行这样的施工了。公司几次向县里主要领导书面报告这个情况,却始终未得到理睬。
黄河公司是个只有二级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而东辰公司是拥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后者最后却以1754.54万元卖给了前者。东辰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曾找到县交通局,表示愿以300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企业,却遭到了拒绝。因为泗阳县提出“靠外、靠大、靠强”的口号,县里有关领导认为,靠本地人是做不大的。
企业改制要规范
改制前,没有人对东辰公司的性质表示过什么异议,但现在对其性质却产生了很大分歧。县里认为,该企业一直是国有企业。但2001年11月泗阳县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在“经济性质”栏下,明明白白地写着“股份合作制”;同样,在企业更名后,2002年10月17日由宿迁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该企业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对此,县里认为,这是在虚假材料基础上的错误定性,是该企业的欺骗行为所致。但是,即使像县里认为的认为,该企业是国有企业,是不是就可以如此匆匆忙忙地改制呢?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企业改制要严把清产核资关、财务审计关、资产评估关、方案审核关和民主决策关,要按程序办事,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严禁暗箱操作。
江苏不少市县都明确要求,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财产清查审计结果、资产评估结果以及改制中不良资产的核销情况,应严格实行公示制。……
泗阳县的有关领导一再告诉记者,这个县在经济上和观念上都比较落后,做点事情很难。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应该严格按照程序来规范企业改制。应当相信,只要是真正有利于企业的事情,广大干部职工焉有不解、不服和不从之理?
(2003年8月25日《人民日报》)
茂化永业职工维权碰难题
国有股转让协议是不是秘密文件
记者 何磊
企业的国有股卖了,国有职工的身份没了。安置职工的钱该由谁出?怎么出?这个难题困扰着与上市公司茂化永业相关的几方。
9月1日,上市公司茂化永业的会议室,经股东们举手表决,公司正式改各为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刻,几十位公司员工代表又一次拉着横幅,堵在公司的大门口,他们要讨一个“公道”。
这几十位员工心中的“公道”是:买足他们的社保金;尽快给他们国有身份转换后的安置补偿金。
2003年12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财政局代表国有资产管理方,正式将持有的茂化永业公司26.3%的股份(相对控股),以8700万元转让给民营企业广东海印公司。从此,广东海印成为茂化永业最大的股东。
然而从转让协议签订至今,原茂化永业的国有身份职工并没有拿到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安置补偿金。与此同时,他们中400余人被“新老板”要求待岗。
谁与谁的“买卖”
有着33年工龄的郑康梅和儿子同在茂化永业上班。去年,他和儿子同时被“新老板”要求待岗。从此,一家5口只能靠父子俩每月共740元的待岗工资作生活费-----郑康梅每月520元,儿子每月220元。
茂化永业的前身为茂名市化化一厂,建厂至今40多年。1992年,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1998年10月28日,改制后的茂化永业成为茂名市所属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从改制到上市,职工没感觉到他们的身份变了,也没人告诉他们身份变了。许多职工还记得当初进厂时领导的话:“有厂在,就有你们的工作在。”
柯先生原来是当地的农民,1980年,公司征用了他家的土地。第二年,他和其他14位失去土地的农民一起成为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人。从此,在柯先生心目中,这辈子他就是这家企业的人了。即使到公司上市后,他仍然认为国有控股企业还是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不会变。
然而在广东海印入主茂化永业后,一切似乎发生了变化。去年,柯先生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的通知:待岗。“年轻时给你干什么都可以,如今这把年纪了把我们赶出来,没了土地,也没多少技术,让我们怎么活呀?”柯先生说。
“我也可怜他们,可我这是企业呀,不能养这么多人。”茂化永业现任董事长邵建明说,原本以为只是一次资产的置换,没想到里面还埋着这么多“地雷”。他表示,企业愿意给职工们安置补偿,但政府要出法律、政策依据,否则,作为上市公司,很难向股东交待。
据了解,此前,公司曾出台《关于与“停薪留职”员工及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施方案的通告》。通告说,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液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经济补偿金标准以2003年公司员工月平均工资887元计算。
通告还给员工另外一个选择:不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将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茂名市政府公布的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330元/月。
根据这一通告,员工们计算的结果是,他们中工龄最长的也拿不到1万元。此外,他们从社保局获悉,除公司个别领导及领导亲属外,绝大多数员工的养老金都没有足额缴纳。这意味着,到退休后,他们只能拿到一点可怜的退休金。
在职工多次找企业和政府反映后,茂化永业收回了这一通告。据称,新的方案是,所有人员按实际在公司工龄,每年补887元。
“像是在做买卖,先是330元,现在又成了887元。”公司一位待岗人员说,让他越来越糊涂的是。这究竟是谁和谁在做买卖?
这位待岗人员说,和他们同在茂名市的茂名石化,在国有资产转让时,职工按照3700元至4000元/年工龄的标准获得补偿。他不明白,同属一个行业,为什么相差这么大。他说,自己有一种被政府和企业合谋欺骗的感觉。
国资转让协议是不是商业机密
“我们想知道,政府与广东海印签订的转让协议中,到底有没有规定职工的安置补偿。”公司停薪留职人员郑蕙说,一年来,他们多次找过政府相关部门,但从来没有人回答过他们这个疑问。
然而无论是财政局还是市里专门为解决此事成立的工作小组,均愿公开转让协议的内容。
据了解,国资委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转让中的职工安置问题要优先考虑,对职工安置等事项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专家介绍,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退出不再控股而由社会股东控股时所谓的职工安置,实际上就是国有控股公司全体职工由于国有身份的消失,要依法进行的劳动关系解除及经济补偿。
参与转让过程的茂名市财政局吴卫雄科长回忆:“协议书中有一句规定了这个问题,即海印公司在安置职工问题上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办理,不增加地方政府的负担。”他承认,协议书中没有关于职工安置问题的具体条款。
市里专门为解决此事成立的工作小组的一位负责人说:“连我都没有看到过协议的内容。”
此次茂名市政府转让了26.3%国有股,共获得8700万元资金,如果按照国资委的有关文件,这部分资金中的相当一部分应该首先用于职工安置。但是,茂名市在此次国有股转让中,把安置问题推给了广东海印。
直到茂名永业的部分职工因安置问题与资方发生冲突,政府方面才表示,可以承担职工安置费用的26.3%。
职工反映,政府与海印集团在股权转让的操作中缺少透明度,企业的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协议内容。
公司原监事会的一位成员说,只知道政府与海印公司谈判国有股转让事宜,不知道具体谈些什么。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凡是涉及企业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但是,此次国肖股的转让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这份本应公开的转让协议似乎成了“秘密”文件,就连改制后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也不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客。
谁在与职工争利
公司上届监事、工会委员周建说,在职工争取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一些事情让他越来越糊涂。与资方谈判理所当然,可是还要与政府讨价还价,甚至市总工会还站出来与他们讲条件,“这算什么?”周建说,企业该不该卖、以什么价钱卖、卖给谁,这些都应该让职工参与,可事实是,连他自己都家在鼓里。
公司原中层管理人员谢小军回忆,早在广东海印收购公司前,美的、深圳中资投等多家企业表示过收购意向,一家公司甚至交了1000万元的订金。当时,美的开出的价码是每股4.2元,如今卖给广东海印却成了每股两元多。更重要的是,美的当时承诺,保证职工一个不下岗,有一个下岗刨给不低于10万元的安置补偿金。
茂名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解释,以前的事情他不清楚,但后来与广东海印谈判时,企业已经开始亏损。这也是政府下决心让国有资产退出这家企业的原因。
公司停薪留职人员林海说,公司从建厂到转让国有股期间,效益一直很好。只是要卖国有股的传闻出来后才出现亏损。他回忆说,广东海印入主前不久,公司突击招了两三百人。
“我们这些停薪留职人员还没岗位呢,再招这么多人,怎么能不亏呢?”林海认为,广东海印公司入主后短期内就能扭亏的原因为“减员+堵漏”。
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事实,现在职工更关注的是自身的利益。“能不能公开每个人的社会保险金额?能不能把养老保险补足?”职工问。
茂名市劳动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许多人当时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金的。现在要补很麻烦,电脑上很难处理。
“能不能按照当地同行业企业茂名石化的标准给付安置补偿金?”职工问。
“我们愿意给,但要有法律依据。”茂化永业董事长邵建明说,他听政府的。
据了解,职工们最近仍在不断找政府反映情况,政府的工作组也还在“做好职工的工作”。
(2004年10月8日《中国青年报》)
钦州拍卖25亿元国资项目
码头、铁路、供水等垄断性项目也在拍卖之列
“市场确认”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10月16日,广西钦州市举行了备受关注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洽谈会。此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国有资产项目多达36个总计25亿元,其间吸引众多客商眼球的是,具有垄断性质的码头、铁路、供水等项目也在拍卖之列。
“钦州是南中国潜力最大的近海”,在洽谈会上钦州市委书记黄道伟这样向与会的190多家企业、260多位客商推荐钦州。作为从沿海他区向中国内陆腹地云南、贵州、四川运输的必经之路,位于北部湾畔的钦州确实具有很强的市场幅射能力
据悉,钦州本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共涉及交通、城市建设、商贸流通、工业、土地开发、卫生、旅游等项目,其中有不少是新兴、热门产业项目,如钦州港一期、二期工程等。来自包括港澳、广东、浙江等地的客商对这些项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业内人士分析,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逐步退出”,而本次洽谈会推出的项目不仅包括“一般性竞争领域”,还包括铁路、水厂、码头等明显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这显示出钦州市在国企政革中的胆识和魄力。钦州市市长汤世保表示,将一些具有垄断性的项目列入交易范围,是让“靓女先嫁”,以吸引更多的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钦州大工业、大港口、大旅游的三大目标。
在交易洽谈会上,众多客商都对港口、码头、水厂等原来由政府主导的垄断行业表现出强烈的投资愿望。中海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黎畅达说:“我从9月中旬就从相关渠道获悉牺钦州进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这些原来由政府主导、甚至带有很强垄断性质的水电、铁路、码头行业进入交易范围,表明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
如此大规模地拍卖国有资产,最让人担忧的是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汤世保市长用“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来表述自己的观点,他说:“国有资产的真正价值,只有在市场中才能得以确认,市场是资产交易的基本原则。”
在洽谈会前,钦州市委市政府已委托5家审计机构、6家资产评估机构、9家土地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例如城市建设项目5个,初步转让价4.89亿元,商贸流通项目4个,初步转让价9343万元。
钦州市的做法蠃得了与会客商的高度认同,香港金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埋叶建说:“垄断企业只要能真正进入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最终获利的不仅是企业,而且是全体消费者,政府也能从资本经营过程中真正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盘活。”
(2004年10月20日《工人日报》)
国企改制限期30天大有隐忧
冀人
近日,河北省国资改革猛然提速,为了方便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河北省国资委的改革处、产权处等几个重要部门甚至搬到酒店集中办公,拟用30来天的时间,让上千家河北省各级国有企业集体“变脸”,或朝“变脸”迈出关键性的一步。(11月14日《经济观察报》)
据报道,一位河北省国资委的内部人士感慨:“我们现在的压力很大,产权改革既不能操之过急,因为牵扯各方面的利益太多,但又要求快速推进,完成任务。”这位人士的感慨,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尖锐而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此“大跃进”式的改革,合适吗?
的确,国企进行改革是必然的,但如何改,以怎样的步骤、怎样的速度去改,却是不必然的。而且,每个企业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一刀切式的“改革大跃进”,能否真正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能否最大限度避免腐败、保证国有资产尽可能不流失,能否尽可能消除负面影响,很多问题都不可回避。当前,虽然很多地方国企产权的改革正在进行中,但最近一些情况表明,这项改革无论理论还是政策上的准备似乎都并不成熟。
理论上的软肋是由近一时期“郎顾之争”、“郎张(维迎)之争”暴露出来的。现在,由郎咸平挑起来的这场论战涉及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加入其中,这场争论至少在目前还无定论。那么,对郎咸平等人指出的当前改革方式的一些弊端,就值得反思。国企改制涉及到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积累的庞大遗产,是整个国民经济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谁敢说可以破釜成舟、背水一战呢?
具体到河北省,据悉有4000余家各级国有企业,涉及资产4285亿元,而河北省拟在2005年之前,将国有资本比例从目前的71%降至40%以下。如此庞大的一笔资产,并不单单是个经济向题,也不单单是个公平问题,肯定会全方位地影响到社会发展。
从国家相关政策看,河北省此次“提速”似乎也有操之过急之嫌。11月8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刚刚强调:不能刮风出售国有资产,不能一刀切,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行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位官员则坦言,很多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重组政策的认设是有偏差的,国资委从来没有给过地方明确的期限。国资委如此表态,肯定是出于某种考虑,或者基于某种经验教训,因此河北省让上千家企业“集体变脸”,是大胆的锐意进取,还足失之简单化,有必要毫不含糊的进行判断。
《经济观察报》同时报道了国资委研究中心这位官员的几句话,意味深长:“我们到山东考察时,看到一个效益非常好的钢厂,也被要求在2005年前(国有资本)必须退到30%以下,这不是有毛病吗?”从这段话所包含的意思看,当前河北省国企改革的具体操作,也颇有可质疑之处。比如,河北省本次参与改革的同样也有几家目前效益很好的钢铁企业,还有一直效益不错的华北制药厂。而在此前,“港中旅当年投资两亿多元获得唐山国丰51%的股权,一年就收回了全部投资,近年来每年利润在4亿元以上。”-----这让人有些不解:一年就能收回全部投资,然后每年都能收回两倍于投资的利润,这样的企业为何要急着卖?
固然,不能等企业垮了才卖,这样的想法是对的,但对于有很大增值能力的优质资产,又何苦急于出手?这样的改革,是否陷入了为卖而卖、为改而改的误区?是否已经让国家蒙受了潜在的损失?
在30天时间里让上千家企业“集体变脸”,在很短时间内让4000家国企改制完毕,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社会问题:这会给经济造成怎样的动荡?会不会造成太多人下岗失业?据悉,华北制药厂一些职工现在就惴惴不安,担心外资进来后会不会马上进行“减员增效”。的确,如果在改革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这样的改革即使有成果,也是要打一些折扣的。
(2004年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中华工商时报》刊登记者专稿披露
数亿国有资产特大连环诈骗案的台前幕后
《中华工商时报》11月9日刊登记者专稿说,近日在成都闹市的一个出售盒饭的小饭馆里,人们看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正在吃饭桌上客人剩下的盒饭。这位老人退休前是成都纺织品公司(以下简称成纺公司)的行政科长。老人的同事也和他差不多贫困。与此同时,与成都相距万里的深圳同样有一千多职工陷入了贫困中;在遥远的东北鞍山市,还有一千多钢铁工人及上万的家属也陷入了贫困中。这些悲剧,都源于港商林少华三兄弟的一个横跨辽、粤、川三省的连环诈骗局得逞,源于其诈骗所得至今仍被他们及其同伙强行霸占着。
港商林少华及其同伙靠什么骗走了数亿元的国有资产?
1992年,成都市政府在香港召开招商引资会,港商林少华被成都市政府赴港招商团看中,请他到成都来投资。1992年9月,林少华以其威成(香港)有限公司与成纺公司合资成立了成都友谊屋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林少华投资1600万元,占总资本的50%,林少华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成纺公司与林少华的合资,是按成都市一位分管副市长的指令,不情愿地签订合同的。同样是按这个上级的指令,林少华在成都同时成为友谊商店、娱乐公司、银丰公司、屋业公司四个公司的总经理。大权在握,一系列怪事如此发生了------
从1993年5月到1994年9月,林少华分7次转入664万美元到友谊商店帐上,作为健的股权投资记帐。而实际上,这笔资金到帐最长的时间不到7天,最短的仅当天就转走了。林少华不但没有投资分文,而回还把中方投资的资金拿走了几十万元。
与此同时,林少华以友谊商店总经理的身份,开始大量向银行贷款,从1993年3月至1997年10月,林少华和同伙总共从银行贷款2.6238亿元,其中的6150万元被林少华及其同伙侵吞,至今还有4950万元未能追回。
成都市公安局某副局长在林少华合资的成都娱乐公司任副董事长,数名公安干警在这个公司领钱,而成都市盐口市公安派出所在成都娱乐有限公司分得过利润3.2万元。友谊大厦A座的管里员对记者说:“这些年来,设在该丈厦的成都娱乐公司所属桑拿、夜总会排污管道经常被用过丢弃的避孕套墙塞。”
林少华1993年到成都的时候,其实他已经在鞍山和广东诈骗了上亿元国有资产。政府招商引资,政府官员对招来的港商不调查其资质和背景,招来了诈骗犯。政府官员又命令下属的国有企业与其合资,不给企业丝毫自主权。政府官员有权决策企业命运,这究竟是谁之罪?
其实,成纺公司奉命与港商林少华合资后一年的1994年,就发现抹少华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当即向主管部门和成都市政府那位分管副市长汇报。该副市长指示:要与外方搞好关系,不能与外方把关系搞僵了,不能向外方要注册资金,要与外方长期合作下去。
1995年初,当成纺公司发现林少华以合资公司各义从成都市的3家银行贷款数千万元,又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负责人汇报,并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终止与林少华的合资合同和追回被其占有的国有资产。
成纺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和职代会传达了那位副市长“不准打官司”的指示,传达市委常委的决定:“不准要、不准告、不准闹”;并再次强调“要与外方长期合作卜去”。
就在成纺公司职工追究国资流失之时,林氏兄弟的诈骗问题,引起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重视,中央领导李长春、罗干亲自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查处。经多方艰苦努力、侦查举证,于1998年2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林少华抓获。但抹龙等嫌犯至今仍逍遥海外。
由于成都市公安局对这起特大的诈骗案件不立案,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成纺公司80%职工下岗,每月人均只有不到186元的生活费,千名职工生活陷入悲惨境地。四川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拍案而起。在人大代表持续监督下,近日,诈骗团伙主犯林少华在成都的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据记者截止发稿时的初步统计,林少华犯罪团伙从1986年开始,先后在鞍山诈骗本金及利息一亿多元人民币,致使鞍出市轧钢厂破产倒闭,上千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林少华及其团伙靠此款作为本钱起投资汕头松山电厂,又以松山电厂为诱饵变本加厉诈骗深圳约4亿元人民币,在成都与同伙诈骗2亿元人民币以上。林氏兄弟及其同伙吹合资为名的诈骗给国家造成查接及间按经济损失数亿元!
(2004年11月12日《报刊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