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同盟抗议公盟被取缔
周六, 2009-07-18 04:50 — 龙纬汶
南同盟抗议公盟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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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民主同盟执委会在此严正声明,抗议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于2009年7月17日,被北京市民政局官员取缔。
南同盟主席龙纬汶认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成员,包括:许志永, 浦志强, 腾彪等法律精英,多年来为了维护社会公义及公民权利,放弃专业可以为他们换取的高薪厚禄,而甘愿为平民百姓四处奔走,实在是仁人君子。数年以来,他们曾经介入的案件众多,较著名的有胡佳案, 邓玉娇案及三聚氰胺毒奶案等。他们大部份时间义务为草根百姓请命,只靠捐款维持自己的生活及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运作。北京税务局控告公盟法律研究中心逃税142万,简直难以想象!
南同盟认为,北京市民政局官员以抄家的方式,将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计算机及绝大部份的个案数据强行夺去,不但令众多平民百姓的冤假错案石沉大海,更令一众涉案的贪官窃笑。
南同盟不排除,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取缔,与大部份中心成员都是零八宪章联署人有关。中共这次行动,无疑是一次报复行为。
南同盟要求北京当局:
1. 修定现行法例,容许非政府机构合法的在中国大陆生存。
2. 立即撤销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无理指控。
3. 立即向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清还所有被扣查的物品。
4. 承诺不会因此事控告许志永博士。
5. 承诺不会因此事骚扰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成员,及向他们求助的苦主。
日期:2009年7月18日
*此函已转交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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