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已成「怪胎」/北方可可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7月31日 转载)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最近印发,该规定虽称修订版( 2004年曾印发过),但实际上就是某种老调重弹了。它到底是不是对「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看看这几年以来的事实,相信公众自有评论。 (博讯 boxun.com)
负责人可空降行政官员
笔者以为,中国的国企今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怪胎」,说它是怪胎,有如下理由支撑。首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这不是典型的政企不分吗?有那个国家的政府直接管理企业呢?就算是计划向市场过渡尚未最终完成,那也该由国资委来管这事似乎还说得过去。不过,这种怪事或许对于国人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些国企负责人至今都还享有行政级别,这也是一大中国特色吧,比如「今天还是国企负责人,明天就直接『空降』为行政官员」的事就常有发生。从这个特殊背景看,国务院或许就不算是多管闲事了。
其次,从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国企属全民所有,即十三亿人人人有份,人人皆为它的股东。就国有企业本身来说,这并无怪异之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也有国企。但中国的国企有所不同。一是它大多靠行政垄断经营,你无法对其经管人员的经营水平做出优劣、高下判断,有人说在垄断经营获取垄断利润之下,「只要不是儍瓜,人人都可以做国企领导」。中国工商银行是所谓「全球最赚钱的银行」,然而简单讲,它的经营就是「坐收渔利」,因为以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存量来讲,目前的国有几大银行的经营,实在就是「就此几家,别无分店」了,在这样的高垄断之下,不赚钱可就真是儍瓜了。从这些国有银行的利润构成看,它的产品品种也十分单一,其绝大多数利润就只是来源于传统的利差,而与世界成熟同行相比,中国银行业的利差比国外高出十四倍!而这又是垄断的结果。
没有途径实现股东权利
另外,中国的国企实际上和它的股东(每一位社会公众)几乎毫无关系,所谓「全民所有」即「全民没有」,试问有谁行使过自己股东的权利吗?不可能,因为没有实现的途径。至于国资委这个股东「代表」,谁也知道它就是个官僚机构而已。那么它又管理得如何呢?上述档的出台,当然就可以说明它管得不好(权且不说成是糟糕)了,否则还有必要出台档吗?总之,国企在一定程度上是股东缺位的。所有权不明晰,那么谁掌握经营权事实上谁就几乎可以决定企业的一切了;也就是说,那些走马灯似的国企领导就成为对国企「说话算数」的人了。于是,类似「国企老总的天价年薪」这种广为公众唾弃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没有老板,打工仔不乱来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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