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警、官、匪是一家/刘红玉的上访材料(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9月09日 转载)
作者:刘红玉
──唐山市开平区栗元镇刘官屯村村民刘红玉的上访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我是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元镇刘官屯村的村民,我叫刘玉红。
2006年6月18日,茅草营村(该村是我刘官屯村的邻村,地处我村之北)洗煤厂老板孙景彪(有前科,曾因盗窃被劳改过)、茅草营村村主任赵子力等人抢我家的土(注),我前去制止,孙景彪就从他的洗煤厂带出20多人来,围攻我,孙景彪指使赵子力的弟弟赵子宏等四人将我打成“轻伤”,后来我丈夫刚赶到,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赵子宏等五人打成“轻微伤”(“轻伤”、“轻微伤”都是法医鉴定用语)。在做法医鉴定时,他们还暗中作祟,致使派出所指定的医院唐山市开平区法医鉴定中心不敢做鉴定,做鉴定的是在唐山市安康法医鉴定中心。过了几天,他们又来抢土,还是将土抢走了。我向公安机关报案10多次,最后栗元镇民警出面才将此事制止了。
根据鉴定,我已被打成“轻伤”了,我这案子本应交由刑警处理,可竟被转到了民警那里了,始终没有报作刑事案件处理。在我被打之后的2006年9月7日,派出所派民警黄纪华第二次找我作笔录(我被打住院时,当时的值班警察找我作了第一次笔录)时,我当时就好生疑惑,黄纪华本是治安民警,怎么能办理我这案子呢?事情的出现总是有原因的,孙景彪曾在不同场合叫嚣要用他半个洗煤厂的代价与我较量,而实际上镇派出所所长许子超也真的被茅草营村村主任赵子力买通了,因此我这案子就由刑事案件转为民事案件处理了。
2006年9月25日,栗元镇派出所一女民警在赵子力的哥哥赵子军的带领和陪同下,来到唐山市开平区栗元镇政府财政所,拿走了栗元镇茅草营村开具的一万五千元整(15,000)人民币的支票,然后到栗元信用社支取了现金(按照“村帐乡管”的规定,至少在我们这个镇的范围内,村里必须到镇财政所领取支票,才能动用村里的的款子)。这是镇派出所收受贿赂的全过程。这些事情都被我们掌握着,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
这显然是警、官、匪三方相互利用、相互勾结为害百姓的结果。镇派出所,警也,茅草营村村主任赵子力,官也,洗煤厂老板孙景彪,匪也。而我,一介平民百姓,土被抢了,人被打了,抢了就是抢了,打了就是打了,真是有冤无处申。我先后到过区、市、省公安部门的信访机关上访过,可除了省里说鉴定为轻伤属实外,其它部门都说证据不足,而从下而上的上访,时间一耗就是几年。即使省公安厅下发的《答复意见书》一文也是“一纸空文”,下面仍然拖着不予办理。因此,我就只能到北京公安部上访反映问题了。我要求严惩贪脏枉法的镇派出所所长许子超,为非作歹的洗煤厂老板孙景彪,行贿以谋不当利益的村主任赵子力,赔偿我我被打的医药费与被抢去泥土的补偿,还我公平与正义。
注:所谓“抢土”就是强行拉走承包了的复耕地( 支援唐山的二十二冶搬走后,土地需要恢复耕种,这地叫“复耕地”)上的泥土,用来垒别处的“水坑土坝”(指水坑边缘上垒起的用来挡水的土坝)。
联系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栗元镇刘官屯村
身份证号:130205196610161549
电话:0315----3181098
E-mail:[email protected]
刘玉红
200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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