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把关注社会的民众,说成被“反华势力”利用
刘 晓原 于 2009-10-11
10月2日晚,山东访民李淑莲在当地一家宾馆“自杀”。10月4日,我从老虎庙博客看到这个消息,就转帖了他的博文并加了评论。文章转帖后,仅一天时间就被删除。
也是从老虎庙博客得知王荔蕻在关注李淑莲之死,知道她远赴山东去了解真相。我登陆王荔蕻的网易博客,看到了她写的几篇博文。同时,我还在网上搜索到了王克勤记者谈李淑莲之死的博文。他们的博文,转帖到我的博客后,几乎全部被删除了。法律博客很少删文,这次又是一个例外。如此看来,李淑莲之死成了敏感事件。是的,她死的也真不是时候。
10月11日,我收到一封落款为某宣传部人员的电子邮件。信中称“贵博近日转发了王荔蕻博客关于山东龙口上访群众一些发贴,由于王荔蕻博文与事实严重不符,而且由于王荔蕻一些过激言论导致博文被删、博客被封,其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一事公安部正在介入调查。”
信中还表示,“恳请刘老师在百忙之中将转载王荔蕻博文删除,至谢!”。
来信者也许没有认真看我的博客,在他写信给我时,有关部门早已删除了我转帖的文章,且把我写的悼念文章也一并予以删除。连我的悼念权也予以剥夺。
来信人对我很尊重,称我为“老师”,这令我感动不已!但让我感到遗憾的是,写信者可能不了解网络删文的规定。文章被删除或者博客被封,并不是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就会被下令删除掉。恰恰是文章说了真话,或者说是谈了真相,才要闭博主的嘴,不允许人家说话。
王荔蕻博文所谈的李淑莲之死,其说法是不是过激了,是否属于事实真相,我是不得而知。因为我没有接触过李淑莲,她自杀后也没有去山东作调查。但我知道,王荔蕻一直关注李淑莲的遭遇,她了解其中很多情况。北京市民王荔蕻,与李淑莲无亲无故,她有必要说谎话吗?她有必要与有关部门“作对”吗?
我以为,王荔蕻之所以关注李淑莲的不幸,既是出于同情,也是出于正义。一个人死了,总得有人出来说话,出来追讨真相吧?总不能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吧?
王荔蕻关注北京流民、关注访民、关注王静梅、关注邓玉娇等事件,怎么就会与“国外的反华势力勾结了”呢?
因关注和介入社会事件,关注一些弱势群体,王荔蕻反而也被人家盯上给关注了。但这只是执法者习惯性做法而已,怎么能说是因为她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所造成的呢?
在文革前,我们习惯于以阶级来划分“敌”与“我”。如今少谈阶级论了,不说阶级敌人了,取而代之的是“反华势力”。
在此,奉劝那些喜扣帽子的人,对不同意见的民众,对追讨真相的民众,切莫动不动就说是被反华势力所利用了。如果一定要说被“反华势力”利用,我以为,恰恰是那些不公正执法、侵犯民众利益的人。如果这些人严格执法了,坚守了公义与公平,保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怎么可能会因为小小的矛盾冲突,就引发群体性事件呢?明明知道,不公与不正,侵犯民众利益会引起群体性事件,会被反华势力所利用来攻击我们,为何还要去做侵犯民众利益之事呢?罪魁祸首是谁,一目了然也。
既能人家告诉我,王荔蕻博文所说的不是事实,那么,就请公开一下李淑莲之死的真相。比如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或者让外地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令人失望的是,我在百度新闻中搜索“李淑莲”之死,竟然没有搜索到一条与她的死有关的报道。媒体齐患“失语症”,让我们如何去了解真相?要知道,没有那个民众愿意成为“一小撮不明真相的人”。
对李淑莲之死,有几个疑问需要求证。李淑莲是不是曾遭到过“裸体绑架”?国庆前,将李淑莲带回当地,是谁将她“留置”在宾馆里?将她“留置”在宾馆不让离开,限制其人身自由有何法律依据?就算她“自绝于人民”,是“自愿自杀”,她的死是否与限制人身自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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