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权谬论
2009-11-11
人权本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社会性的权利,主要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选举权,示威权,信仰自由,法律平等,不受歧视等这些方面。中共硬扯出什么生存权,发展权,温饱权,什么“主权高于人权”,大搅浑水。
刚刚从娘胎里生下来的婴儿,他是来不及考虑“生存权”、“发展权”,更谈不上琢磨什么“主权”的,他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人权就是“言论自由”:用嘴大哭,用嘴大喊的自由。可见言论自由,人人生而有之,乃天赋人权,怎么可以如中共所灌输的,必须要吃撑了才能让人有说话的自由呢?
中共的说法本身也互相矛盾。当需要表现中共是多么伟大时,就歌颂如何已经成功地解决了13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当中共人权受到指责时,中共就强调原来还有好多人还吃不饱,不能让他们有说话的自由。
其实不管吃饱没吃饱,对于言论自由,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该让人有说话的自由。更可笑的是,中共还把“言论自由”同“文盲”扯到一起,“文盲”不会说话吗?
而且,中国城里现在不是也有很多吃得很饱的人吗?他们有没有言论自由了呢?
还是没有!而且,中共认为他们不配有!因为中共让他们吃饱了饭,还敢有什么不满意吗?还有什么资格要自由呢?
饿了不能自由,饱了也不能自由。说到底,中共根本就没有诚意给人民自由,因为中共怕言论自由,它自己的统治会受到威胁。它的所有人权谬论都不过都是为了维护其独裁统治的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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