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示威申请书/赵春红、李春霞、赵国莉、毋秀玲、王栋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北京市治安总队: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你处提出以下游行示威申请。
反对河北省承德平泉政府非法关押孕妇赵春红和从出生即被关押的儿子一直到孩子四个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打压。还因赵春红的事情牵连无辜受害的广东珠海访民陈风强被非法打压,至今还关在崇文看守所。
游行目的:反对打击报复上访人,因王源十四年前的交通肇事冤案而牵连王源大哥王泰被辽源市中院枉法裁判,把群殴事件定为故意杀人罪并扬言王源无罪也不可能得到一分国家赔偿,强烈要求辽源市高院依法裁判,并对王源的冤案进行国家赔偿,追究因此案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反对天津唐官屯派出所所长宫祥奎非法闯入毋秀玲租住的民宅,非法使用催泪弹,现在她的皮肤开始腐烂、多处软组织红肿,地方政府却惨无人道不给治疗,在关押期间她还遭到政府官员谩骂和威协,‘政府人员还威胁说:“你花一万元、政府就花十万元,如果不行就雇杀手”。
反对郑州市各级法院推委扯皮,把法律当儿戏,官官相护,郑州市金水区非法关押孕妇李春霞,打压台属。
游行示威地点及路线:自天安门东到美国大使馆门前、联合国人权门前、游行方式:沿街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在游行示威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绝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中国访民。
四、和平示威,和谐示威。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维持交通秩序。
标语:打倒贪官,打倒腐败,还我人权!释放被非法关押的访民!
口号:反对非法打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人数:十人以下。
使用车辆:无。
使用扩音器。
起止时间:2009年11月15日8时至2009年11月15日18时(时间限于早8时至晚18时以内)
负责人:自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处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秩序,保障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无法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赵春红 李春霞 赵国莉 毋秀玲 王栋 _(博讯记者: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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