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洋秋菊”上访,羞臊各级政府的官僚主义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2月16日 转载)
博讯供稿人士按语:洋秋菊告状,冯正虎闯关回家,以及成都的唐福珍自焚的三起新闻事件已成为2009年末中国传媒界的三大热点。中央级媒体虽然对唐福珍自焚多有评论,但是对洋秋菊告状和冯正虎回家都未敢涉足。前不久,人民日报所属英文版的环球时报记者拟采访洋秋菊朱莉,但终未得到领导批准。人民日报所属人民网编辑在自己的博客群当中找到人民网十大博主,唐山宋先生的博文,并刊发在人民网首页的重要位置,这也足以见得人民日报的记者还尚存责任和良知。请看人民网的博文:
(http://blog.people.com.cn/blog/c1/s37249,w1260814719208231)
“洋秋菊”朱莉在华上访五个月让谁脸红?
在中国上访的“洋秋菊”朱莉·哈尔姆斯
这名“洋秋菊”名字叫朱莉·哈尔姆斯,31岁,美国人,现居北京,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国际关系专业。
1999年,朱莉来中国为一家美国出版社撰写一本关于中国旅游的书,偶遇在合肥做保安的刘士亮。两人擦出了火花。刘士亮是安徽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人。两人本打算今年完婚,但是因为一件“小事”,两人的甜蜜生活被迫中断。
刘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刘士勋的孩子发生冲突,使得两家棍棒相见。刘士亮大哥家吃了亏。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刘士亮坐立不安,带着5个朋友赶回老家,与刘士勋家发生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
2008年6月23日,刘士勋终审被判刑5年,赔偿刘士亮1.5万余元。刘士勋对判决不满,状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开始上访。9个月后,即今年3月,五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批准捕逮刘士亮。
朱莉觉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很奇怪。在中国农村,特别是刘士亮的老家,去邻居家走动十分随意,不需要“预约”。而且,她的中国律师吴志君告诉她:非法侵入住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此类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时才作为公诉案件审理。(2009年12月14日 荆楚网)
为此,朱莉走向了上访之路,成为我们上访队伍中的一道别样的风景——“洋秋菊”。 长达五个月的上访,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在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上访必须的过程后,她体会到中美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一个美国姑娘为了爱情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恐怕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加入到上访队伍中,会成为“洋秋菊”。恐怕她更不会想到一起并不复杂邻里之间的冲突竟然引发了她长达5个月的上访之路,至今仍没有结果。
可以大胆地预测,“洋秋菊”朱莉恐怕可以成为走上我们国家上访之路的第一个外国人。
笔者作为一名见惯了上访者面孔的基层公务员,虽然第一次在媒体看到“洋秋菊”上访的报道,但我并不为此感到惊奇。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这名“洋秋菊”在上访之路上的种种发现和感受。
看看朱莉的感受都有什么?
她发现,在中国,找领导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每一次都找不到领导,很多领导不在单位上班,或者“领导在开会”,其下属也不知道领导在哪里。
“我觉得,在中国有的地方,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朱莉这样对记者说。
朱莉男朋友家与邻居的冲突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但是却让“洋秋菊”朱莉走上了五个月漫长的上访之路,甚至差点惊动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朱莉为什么成为“洋秋菊”?
“洋秋菊”朱莉的发现和感受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她的发现和感受虽然只有短短几十个字,却道出了我们一些官员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尸位素餐、推诿扯皮,上下之间闪烁其词,遇到事情绕着走等不良风气;也道出了我们一些地方法律靠人、靠关系,权和情大于法的现象。“洋秋菊”的发现和感受也道出了为什么各地赴省进京访屡禁不止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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