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收婚慶的費 不算侵權
近日,酒店辦婚宴要收“進場費台中婚紗”的話題引發市民熱議,關注焦點則在于這筆費用是否合法?昨拿到了市餐飲行業協會下發的文件,市工商局消委會回應,收費並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曾經因爲婚慶會場布置不規範,導致氫氣球當場爆炸。所以,協會下發通知,規範婚慶的行爲。
此文件名爲《關于規範會員酒店收取慶典活動場地、人工、設備占用、耗損等費用的通知》,其內容顯示:從2012年1月1日起,市內各酒店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收取舉辦酒宴的額外開支,如場台中新秘地、人工、設備占用、耗損等費用,同時要求公示收費項目及金額。據了解,這些收費統稱爲“人工設備場地損耗費”,由酒店向婚慶收婚友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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