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自述嫁往台灣辛酸路
記者此次到台灣駐點採訪的第三天,接到一位欲言又止、小心謹慎的女士的電話,待她確定了我的大陸記者的身份後,突然情緒激動起來,大叫“請你一定寫文章告訴別人不要嫁到台灣來,不要上他們的當,我們太可憐了。”我解釋嫁到台灣也有幸福的,這種一概而論的文章會傷害到那些成功的兩岸婚姻。她開始抽泣:“我沒看到過好的,你不知道我們的日子……”雖然僅憑一個電話我不能下結論,但從她的口音與用詞我判斷她的確是大陸女子,於是提出跟她見面,告訴她如果有能力我一定幫她,她只是抽泣,不肯告訴我她的身世與聯絡辦法,說不願意大陸的親戚朋友知道她的現狀。最後她說:“你幫不了我,你還是寫文章告訴別的人不要嫁到台灣來,你在台灣時間長了就知道我說的是實話。”
被貼上“假結婚真賣淫”標籤
現在在台灣,有不少人通過婚姻中介的方式靠大陸女子發財,首先他們宣揚台灣的錢多麼好賺,然後在台灣找到假結婚的新郎,到大陸去“娶”回假新娘,這些只想多賺點錢的大陸女子要付給假新郎(當地人稱“人頭”)3至9萬元新台幣(新台幣與人民幣約為4:1),再加上介紹費、代辦費等要高達20萬元新台幣。 “打黑工”做保姆、看護還算幸運,還有人淪落到被控制賣淫的悲慘境地。記者此次駐點台灣採訪期間,就發生過幾起大陸姑娘趁看守人不備逃出魔掌,在街頭四顧茫然,找警察求助的事件;還有人聰明地從公寓窗裡丟出紙條求助報警;台北近日破獲一起在普通公寓裡用毒品控制大陸女子賣淫案,聽來令人髮指。
這些大陸“假新娘”本來是受犯罪團伙欺騙和盤剝的受害者,有些台灣男人幾次離婚結婚充當人頭,坐收大陸女子的血汗錢,中介者更是靠大陸女子發財享受。但台灣有些人不僅沒有不忍之心,反而藉此將嫁到台灣的大陸媳婦貼上“假結婚真賣淫”的標籤,令那些嫁到台灣相夫教子、恪守婦德的大陸媳婦無辜受辱;大陸媳婦本有名有姓,有丈夫兒女,但經常已成“老娘”還被鄰里同事稱為“大陸妹”;台灣社會更把一種菜叫成“大陸妹”,取其好吃便宜之意,大小餐館理所當然將菜名寫在菜單上;還有人罵大陸來的配偶“黑寡婦”、“滾回中國去”。
一樣米養百樣人,任何社會都有違法犯罪者,不通情理者,這本可以寬容理解。但這種現像如果得不到批判與製止,甚至在政壇上也充滿偏激仇視之聲,便會引人憤概。 9月份大陸偷渡女子被人蛇扔到海裡淹死,台灣一號領導人不譴責台灣犯罪分子,不表示一點人道關懷,帶頭幸慶樂禍地說這些被淹死的女子是“用腳投(他的)票”,連他最拿手的“民主、人道”的表演都顧不上了;台灣討論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掌握政治權力的人居然堅持不給大陸配偶身份證、選舉權,稱大陸配偶素質低,不會教育子女,佔有台灣的社會資源,而且無憑無據稱這些嫁到台灣的大陸女子危害台灣安全,聽起來像是007的好萊塢故事。有人在電視熱門談話節目裡指責大陸新娘“粗魯強悍”,細聽緣由是鄰居喊那位大陸嫁來的媳婦“大陸妹”,大陸媳婦大聲反擊:“我有名有姓,為什麼叫我'大陸妹'?”她不被尊重在前,難道連抗議都沒有資格?難道這就是驕傲的台灣社會的素質?在台灣屢屢聽到這樣的聲音,也屢屢心寒齒冷。
台灣沒有免費的午餐
據台灣官方提供的數字,現在台灣有大陸配偶19萬人左右,其中一部分大陸女子因無知或僥倖懷著借婚姻過上富裕生活的夢想而來,結果後悔不及。通過婚姻中介求大陸媳婦的台灣新郎多半年齡大、收入低,有的還有身體殘障,他們的大陸妻子嫁到台灣都要去餐館、商店打工養活自己,而且有些沒有工作許可,只能打黑工,和其他的僱工同工不同酬也不敢抱怨。如果台灣丈夫病倒失去勞動能力,積蓄被其子女掌握,她們還得負擔丈夫的生活和醫療費用。由於夫妻年齡懸殊,很多的大陸女子嫁到台灣就成了丈夫的看護,有的還要同時照顧丈夫的孫輩,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家庭女傭倒是確實。所以的確有大陸媳婦一拿到身份證有了自由之身就離家出走,在台灣社會討伐她們無情無義利用男人的同時,沒有人從另外一個角度想一下,這樣的婚姻對她們來說也是一場借經濟優勢的性侵略。
雖然大陸女子嫁到台灣遭受或多或少的歧視與異樣的眼光,但據記者觀察台灣還是有良知與道德的聲音表示對他們的同情。連民進黨某“立委”在有人叫囂不給大陸新娘身份時都能說句公道話:“她們是台灣下一輩的母親,將來的後輩要供她們的牌位,大陸女子也是人。”有台灣媒體在涉及大陸新娘權益的“兩岸關係條例”修訂前後披露這些女子的慘境——1992年嫁到台灣的陳姓大陸女子,丈夫嗜賭,賭輸後便對妻子拳腳相向,而且視妻如妓,只有行房後才肯扔給妻子一點生活費,大陸妻子無奈開了一間小吃店求生,他還三天兩頭去鬧事,嚇跑客人;一名廈門女護士在家鄉原有不錯的生活,嫁到台灣後,丈夫失業,生活還要靠娘家接濟;嫁給82歲退伍老兵的一位大陸女子,與丈夫年齡相差50歲,當時想雖然老夫少妻,但後半生可衣食無憂,可她現在除照顧丈夫外,還要輪班兼24小時看護賺生活費……台灣《聯合報》在一邊倒的輕視聲中正面報導大陸媳婦——泉州57歲的喪偶女子嫁給台灣80歲的退休老師,將家裡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條,還看護鄰居兩名老人,因為心地善良工作認真,鄰里都爭先僱用她,丈夫的子女也開始接受她,現在她已經是一家診所的管理員;一位中年大陸女子的台灣丈夫已經80多歲了,多年來她只照顧丈夫,埋頭打工,沒有任何娛樂和交往,拿到身份證後便與丈夫離婚,但今年離家後的第一個中秋節給前夫寄來禮物,鄰里議論說她並不是無情無義之人;媒體還報導了一些雖然老夫少妻或丈夫貧困,但大陸媳婦在與之生活中日久生情,相依為命的事例,總算在“假結婚真賣淫”、“假結婚真打工”的標籤下為“大陸妹”們洗出了一點清白。
在此記者由衷地提醒:台灣沒有免費的午餐,無論是在大陸還是在台灣,正派做人,辛苦工作才能贏得生存與尊重。懷有僥倖心裡反而會利令智昏,受人矇騙,陷自己於更差的生活環境。
10月11日起大陸配偶入境需面談
無論嫁到何處,幸福的婚姻基礎是感情,婚前兩情相悅、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兩岸婚姻本和所有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記者在台灣駐點採訪期間結識一位從湖南嫁來的大陸媳婦,她在朋友聚會上與任職台灣知名企業的丈夫相識相戀,嫁到台灣與公婆說家鄉話、吃家鄉菜,深得公婆喜愛,又因自己的鋼琴專業在台灣結識喜愛音樂的新朋友。記者和她與她的台灣小姐妹喝下午茶,聽她們討論健身、化妝,與大陸的閨中密友一樣融洽。但即便如此,她也要經受大陸配偶比其他地區和國家配偶多一倍多時間才能取得身份證的漫長等待,記者用“戒急用忍”打趣她,她也只能自嘲“稍安不躁” 。
台灣規定,大陸配偶結婚滿2年或已經生子者,可申請居留,依親居留滿4年、長期居留滿2年可申請定居,即8年才有一個申請資格,但因為有配額限制,大家排隊輪候,還要幾年輪到是一個未知。而這個過程除大陸以外其他地區的配偶僅需4年。至於定居前沒有身份證意味著什麼,一位居住花蓮的台灣丈夫向記者解釋說,每次妻子來台灣探親他要填各種表格,簽下各種保證書,約見地方警察面談後才能遞上材料,等批復後將入境許可寄到大陸,妻子才能回家,再帶妻子向警察部門報到才能再開始一段穩定的生活。每次入境許可半年,延長半年,然後要出境重新申請一次,再加上妻子娘家有事中途回去一次,感覺這一年總在辦手續。有的兩岸婚姻的家庭即使家中小孩、老人出意外,大陸妻子歸心似箭,但手續不認人,也只能望海空嘆。所以,即便夫妻兩情相悅,也有的因為這格外的不能承受之煩而反目,有娶大陸妻子的台灣丈夫抱怨:乾脆政府下令禁止與大陸通婚好了,省得我們娶回的妻子如坐牢一般,怎麼哄也覺得對不起她。
即使這樣,台灣一部分人還堅持再度延長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資格的年限,還有人聲稱永遠不能給大陸配偶身份。所幸9日台灣新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維持8年可申請定居不變,結婚後不必等2年或生子就能到台灣與丈夫團聚,也不需每半年出境一次,居留期間的福利也有所改善。但繼9月1日起對大陸配偶入境抽樣面談後,10月11日起實行入境時全面面談,當天有兩女子因說不出丈夫的長相、年齡與電話被拒絕入境,她們自己也承認是被安排假結婚來打工的。據台灣有關部門公面的數字,自9月1日起進行抽檢式面談起,截止10月8日,903名面談者中有23人被發現假結婚,佔總人數的2.5%。
如果面談入境能有效阻止人蛇集團誘騙大陸女子入台以牟取利益,那對於恢復絕大多數正派、合法的大陸新娘的名譽和形像也有幫助。不過要再次提醒大陸特別是福建的女士們留意,不要輕信婚姻中介,盲目嫁來台灣;更不能接受不法分子的安排,偷渡或假結婚到台打工,也許你從此就陷入劫難之中。已經嫁到台灣的大陸媳婦也只有格外要強求好,自尊自重,入境隨俗,才能最終戰勝偏見與排擠,與家庭與鄰里和睦相處,為自己和兒女掙得尊嚴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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