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讀有感,決定重啟qooza……
有人說,網誌文化在式微?對某些人來說,blog除了方便擺av seed和儲小說,似乎沒什麼用……xanga……剛開始分享自己的文字,已是qooza的全盛時期。
依稀記得,第一天上學,在抽屜找到一封情書。我很懶型地交了出去,但老老實實,儲別人的墨寶並非不是我的習慣。誰誰曾經給我過目的文章,即使沒keep soft/hard copy,印象總是不淺的,所以……就是這樣了。
現在,深夜,台面擺了份做了一半的bio pp,在網誌墳墓的包圍下孤單地:
敲著手感很差的鍵盤,忍不住想改掉口語化的字句,用著隨時執笠的網誌……嗯。大概,這就是我的卑微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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