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時所需資料設立分,應當向登營業登記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的登記申請書; (二)章程以及加蓋公司登記印公司設立章的《企業法工商登記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申請公司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博主好站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