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早上在做ies;
我的題目是市區僭建.
今主要看官方和政府執法方面的資料,
過程中讓我無限的糾結= =
首先,政府在宣傳片中也主張清拆,
不論市區舊樓或新界村屋的.
但我在官方網頁再仔細看,
+過去媒體的報道,
原來不是全部僭建都要拆掉,
e.g. 2009年發居展局曾推出"小型工程檢核計劃",
舊樓的冷氣機支架,晾衣架,小型簷篷,
只要住戶主動預約專業人士檢查,
証實該僭建是安全的,
就可獲豁免清拆.
但這類政策,政府都很低調的推出,
很少人知道.
相反,卻大肆宣傳拆拆拆~~~
可見這政府是想有意消滅市區僭建
第2,最初看到的官方資料都在屋宇署,
但再從google看後幾頁,
就發現原來發展局也有份做僭建的執法.
至於建築署,我本以為僭建涉及樓宇結構,
所以該部門也應該有份.
可是,我在官方網頁搜尋"僭建"1詞,
結果卻"沒有相符資料".
這畸型政府架構= =
分工完全不清晰...
屬於主要內容的研究問題我還未做好,
但開首已完成,結語我也清楚了= =
有2個方向,
第1,市區僭建有其存在價值,應該保留.
部分僭建有安全問題,宜管理,
不應全部也拆拆拆拆拆.
第2,要長遠地管理好僭建,
應先分配好各政府部門的工作.
我的結論
和去年聽胡恩威先生的<建築四講>中說的差不多.
這個政府架構真的很有問題...
在此也得感謝胡先生在ATV節目的說話,
還有FB的各種states,這都挑起了我對香港建築設計,
以至對香港社會的認識.
所以我f5 1開學就打算轉題目-->市區僭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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