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療事故不斷,伊利沙伯醫院 較早前錯誤判斷一名工業意外死者的肺部腫瘤為良性,將其肝臟和腎臟移植給4名病人,其後才發現死者已患上早期的淋巴上皮瘤。有腫瘤科醫生指出,接受移植病人患癌風險將會增加,其中接受肝臟移植者的風險較高。
港大醫學院肝臟移植權威范尚達教授表示,接受肝臟移殖的兩名病人情�G非常緊急,因此當局沒有時間做化驗,要即時做移植手術,而看過掃描後,醫院估計死者體內的腫瘤屬良性,故決定繼續手術。他估計兩名接受移殖的病人,受癌症感染的風險十分低。
地盤工人黃玉強10月22日在公開大學 擴建地盤高處意外墮下,10月26日在伊利沙伯醫院不治。醫管局 指醫生當時留意到其肺部有一處直徑1.4厘米結瘤,但判斷屬良性。在考慮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臨�H條件和風險評估後,認為適宜作器官移植,醫生遂與病人家屬商討,並獲家人同意捐贈死者器官。院方隨即聯絡有關醫院為合適病人安排移植手術。
最後,黃的肝臟及兩個腎臟被用作移植,翌日分別在瑪麗醫院 和伊利沙伯醫院移植給4名病人。其中肝臟移植給瑪麗的一名7個月大男嬰和一名59歲女病人;伊院一名50歲女病人及聯合醫院 一名30歲女病人則接受了腎臟,除59歲女病人外,其餘3人現已出院(見圖)。
不過,伊院11月23日接獲的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肺部有結瘤,為早期淋巴上皮瘤(lympho-epithelioma-like carcinoma)。各醫院收到通知後,院方向病人及家屬解釋情�G,包括接受器官移植者患上癌症的風險,以及相應的治療。現時4名病人均情�G穩定,醫生會為各病人詳細檢查,及緊密跟進病人進展。腫瘤科醫生岑信棠估計,死者的癌細胞已經過肝臟和血液,因此接受肝臟移植的病人,患癌風險會較接受腎臟的病人高一些。
香港移植學會前主席唐國隆表示,接受器官移植者均有致癌風險,但風險有多高,要視乎癌症是否擴散,但早期淋巴上皮瘤不算惡毒的腫瘤。他說死者受創後經過全身電腦掃描,顯示肝臟及兩個腎臟情�G良好,肺部1.4厘米結瘤可能是陰影,估計接受器官移植病人「中招」機率不會太高,基於肝臟移植很緊急,因此很難完全避免風險。
黃玉強妻子昨晚在屯門 良景邨寓所向記者透露,她是前晚9時許才接到伊院醫生通知,指過世的丈夫肺部有癌細胞腫瘤,因腎臟及肝臟已分別捐贈給4名病人,她唯有祝福他們健康無恙。
任職售貨員的黃太憶述,丈夫彌留之際,醫院護士曾詢問家人會否捐贈器官,因丈夫沒有捐贈器官的遺願,家人原本無考慮有關建議,但得悉屍體可能要解剖檢驗後,才答允捐贈要求,希望丈夫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