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習慣一拖手 三秒說要分手
然後又會習慣彼此變做好友
最後雙方也想回頭 不過欠缺藉口
難道愈錯愈愛偏偏錯完才內疚
廿四歲我愛到累透了
對方偏卻專注幻想出嫁
我將心意告白過 得到她敬我一巴
直到這晚我也未看化
到底問題仍然是我嗎
明明是愛到我厭悶了 分開有錯嗎
愛上哪個莫非早已有根據
親過六次咀 並未等於伴侶
如若愛上了便娶 不計較錯或對
亦未見得這種設想並沒有罪
為何習慣一鬆手 三秒會再拖手
然後又會後悔彼此過份親厚
固定的戀愛很難求 一覺痛我就走
明白愈愛愈錯總之錯完能住手
如果那是必要經過的錯...
那算錯嗎??
錯定離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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