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必勝客”摔傷顧客狀告餐廳要求賠償
侯女士在必勝客公司聚餐餐廳因地滑摔倒,到醫院確診為骨折,後又因無法正常工作而被公司辭退,為維護自身權益,侯女士將北京必勝客比薩餅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合計 6萬餘元。
原告侯女士認為,經營者有義務確保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而必勝客公司聚餐地點沒有盡到確保顧客人身安全的義務,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訴至法院,提出上述訴請。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告侯女士稱,2009年2月21日,她在必勝客壽喜燒因地滑而摔倒,導致左股骨頸骨折,後到醫院治療並做了釘子固定手術,2009年8月因自己無法正常工作而失去工作,後雖經過多次手術,但目前仍無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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