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星期日我和雪糕去了新世紀買字典,所以沒有和媽媽+妹妹去買鞋,所以昨天就去了買鞋,老實說,沒有一雙我喜歡的,所以唯有隨便找一雙比較好的,我不喜歡的原因很簡單,那雙鞋根本不能跑步,我追殺人時如何辦?回到家才發現,我買的鞋和妹妹上星期買的鞋是一樣的,就連號碼也是一樣,好無奈......
昨天買完鞋後,順便要媽媽請食雪糕,所以說,食物,還是人請的好吃,呵呵~~好順便地,我們要去了書店,御我出了公華!又買了,因為媽媽在,錢永遠不用自己付,呵呵~~不過86元,如果叫我自己付,不如她去搶!今次的公華,有一種悲哀的感覺,看着看着還會哭的,還是那麼好看!愛死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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