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無法找回
長沙市殯葬事業管理處於昨日給予家屬答复:逝者王一宇的高雄骨灰罐確實遺失,並且至今未能找回,遺失原因不明,殯葬管理處對此負有“一定責任”。家屬稱這個結果是對他們的敷衍,對方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26年前,父親去世,子女將高雄葬儀交付給長沙市殯葬事業管理處,委託其進行與母親的合葬事宜。 26年後,子女想為父母遷墳,不料打開合墓穴,竟然發現裡面根本沒有父親的骨灰盒,家屬的感情受到了極大的創傷。
如此答复
去向不明,原因不明,結果不明
昨日下午3時,逝者王一宇的子女王希平兄妹六人及其他直系親屬,如約來到長沙市殯葬事業管理處,經過20天的漫長等待,父親骨灰盒遺失的事情終於要有結果了。下午3時30分左右,殯葬管理處通報了對此事的調查結果,確認逝者王一宇的骨灰壇確實遺失,遺失的原因也沒有權威性的界定,因此對於此事的責任和原因的分析基本處於停滯狀態。
殯葬管理處認為,在原因不明的情況下,管理處是“有一定責任的”。但是此事“要上升到殯葬事故很難”。管理處表示願意用經濟補償的形式賠償家屬,最多15000元左右。
相關部門應承擔民事責任
該殯葬管理處應對王先生親屬骨灰壇的遺失承擔完全的民事責任。依據相關規定,王先生可以要求長沙市殯葬管理處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
對於管理處的處理結果,家屬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根本就是在敷衍我們,一點誠意都沒有。”王希平生氣地說。而“有一定責任”的說法,也讓家屬很是氣憤,“什麼叫有一定責任,難道剩下的責任是我們家屬的嗎?”
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謝長宇律師認為,長沙市殯葬管理處認為自己僅承擔一定責任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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