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無證有理,做數無罪 原來 又入錢 又提款 ”提款”這個程序是不用拿證件的 那我乾脆拿別人的存摺入錢 又提錢 只要我簽對別人名就可以了 不是嗎??!!
客人發發脾氣 就萬大大事都OK 我地做細GE 就乜都唔OK 無錯 入數前 那些錢的確是你的, 入左數後再提款, 就應該比證件來, 又不是熟客 又不是常來的 鬼識你老鼠?
岩,你岩哂 因為你係客MA, 發誓 09年3月比你玩埋佢 好冇? 呢間野 真係越做越心淡
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