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公司稱因與東方神起糾紛損失15億韓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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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在今天上午進行的一審中,SM公司與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依然針鋒相對,不過雙方都表示了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而法官在今天也表示希望當事雙方能夠和解。這次法院對SM與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的糾紛進行一審受到眾多東方神起fans的關注,在前一天12萬名東方神起的fans還向法院提出請願書,表示支持金在中等人解除與東方神起的協議。
東方神起
新浪娛樂訊北京時間8月21日下午消息,據韓國媒體報導,首爾中央法院於21日上午10點20分開庭對東方神狀告SM公司案進行一審,SM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因為這次糾紛SM公司已經遭受了150億韓元(約合7500萬人民幣)的直接經濟損失,並使公司形象受到嚴重打擊,因此希望能夠盡快解決這次糾紛。
SM公司聘請的律師在法庭上表示,SM公司從來沒有強迫東方神起出演他們不願意的廣告或是演出,而且也一直都是及時支付給他們應得的收入。然而因為這次訴訟,SM公司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50億韓元以上,而企業形象受到的損害更是無法用金錢來計算。
SM公司的律師表示,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與SM公司之間主要矛盾是SM公司曾禁止金在中等三人參與他們投資成立的化妝品公司的宣傳活動中。 SM公司的律師表示,SM公司之所以這麼做,也主要是擔心東方神起的形象受到影響,並不是出於別的目的。
而對於東方神起提出的所屬協議時間過長的問題,SM公司的律師表示,這一問題考慮到娛樂事業的特殊性是只能容忍的問題,並表示即使在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最新公佈的所屬協議範文中也規定了歌手與經紀公司之間所屬協議的時間長度不受限制。
SM公司的律師還表示,雖然東方神起3名成員主張SM公司從來都沒有給他們出具過具體賬目,不過實際上SM公司每隔6個月就會發給他們這段時間的各種收入分配收據,並讓他們簽名確認。
雖然在今天上午進行的一審中,SM公司與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依然針鋒相對,不過雙方都表示了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而法官在今天也表示希望當事雙方能夠和解。
這次法院對SM與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的糾紛進行一審受到眾多東方神起fans的關注,在前一天12萬名東方神起的fans還向法院提出請願書,表示支持金在中等人解除與東方神起的協議。
姜知勳/文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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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2009-10-02 02:16 AM [ 訪客留言(2)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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