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請看護 安養中心促搬遷
高齡101歲的人瑞邊欽良,住在北市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卻因請了呼吸照護,中心不再與他續約,要他搬離住了近15年的「家」。他兒子邊錦逾氣憤控訴中心不通人情,醞釀下周與同樣遭遇老人集結抗議。
社會局自費安養中心主任劉懷強表示,已積極與邊先生溝通安養中心,中心不會強制搬遷,看護只要不在中心過夜,原則上都會允許續約。
他表示,許多外籍看護24小時照顧,不但不符「生活能自理」的入住條件,影響其他申請者權利勞工體檢,也因外勞多是以家庭看護名目申請,若待在中心,雇主恐會因變更工作地點而違法。
邊錦逾向本報投訴表示,他爸爸在中心住了十幾年,因年紀大身體變差,4年前自費請看護,中心卻視這類老人為燙手山芋想「丟出去」。
劉懷強表示,新申請入住者都會先簽同意書,當無自理能力時必須搬離中心,但中心至少有3個月的緩衝期,並依每人身體狀況作彈性調整,「會盡量人性化」。
但邊錦逾說,市府一再搬出「依法行政」、拿官話對付老人呼吸照護,說要幫忙安置也只是講講,民間更找不到適合的安養機構,讓許多老人都「已沒退路了!」
他指出,入住條件雖規定「僅限能生活自理的老人」安養中心,但未明訂須「遷出」的條件,等長者住久、年歲大了,都會遇到類似問題。他建議應訂出明確退場機制,讓進住者能先有個底。
自費安養中心位於文山區興隆路一帶屬安養機構,進住資格須65歲以上勞工體檢、設籍北市,並未患嚴重疾病且能自理生活。目前近360位老人自費進住,尚有570多位排隊申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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