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創業淺談網路開店與稅收
如今很多的人都不會自己出門買東西,而選擇在網上買自己需要的,這樣的可以做到足不出戶而擁有自己最需要的東西。這樣的一種趨勢使得網上賣東西很流行,很多的人都在網路開店,這網路創業就形成了一種新型的交易方式。網路創業這樣的方式給很多人的生活都帶來了方便。大家需要什麼樣的東西直接在網上買了之後,送貨上門就行!
網路開店實名制與稅收進行掛鉤只是人們的一種猜測,還沒有變為現實,至於到底要不要收稅,怎樣收,這都要看我國網路開店的發展問題了。國家出台這一政策還是為了可以規範市場體系。一旦實名制之後,大家對於那些買來有問題的產品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了。這樣的話,就可以使得網上那些虛假的開店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這是網路開店實名制的好處,但是大家對於網路開店實名制最擔心的問題還是稅收這一塊。因為一旦收稅之後,開店的成本就會上升,這樣就會照成很多的人對於這一行業有顧慮。如今網路開店這麼流行,大多數人都是因為這樣開店的成本低。有許多本來資金就不充裕的人就可以用這種低成本方式去賺錢。很多的人就是看中了網店經營成本低,不用租店面,花費裝修費,水電費等等。這樣就節約了一大筆錢。而且打大多數的網店都是低利潤出售的,這樣就使得這個行業的東西所獲得的收入很低。如果實行實名制之後要收稅的話,那麼大家開網店的積極性就會大受打擊。
這樣的情景促使了一個行業的迅速發展。大家都覺得網路開店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去賺錢,於是很多人都紛紛進入這個行業。但是在今年7月1號,我國出台政策,從此以後的網路開店都要進行實名制。這一政策使得大多數的人覺得這是我國對於網路開店這一塊要進行收稅的前兆。購物網本來很多要進入這個行業的人們都覺得暫時持觀望態度,不忙著去進入網路開店這個行業。這使得我國網路開店這一行業受到了抑制。本來我國的電子商務這一行業起步就比較晚,這樣的話,會使得我國網路開店這行的發展不會那麼的迅速。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國實行網路開店實名制是一種錯誤的政策,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看。不能這麼籠統的看待。
很多的人開網店都是一家或者兩家,而且從中獲得的利潤太微薄。如果要對網路開店經營收稅的話,就會使很多的人交不上稅,網路開店從而使得大家對於紛紛退出這個行業。這不是國家政府出台這個政策的目的。或許網店實名制會在某種程度上打擊到一些網店的低價策略,但未來電子商務一定是以品牌化、品質化經營為主導。從長期來看,要想形成一個規範的網絡市場體系,網店實名制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我覺得,網店實名制要有效推行,政府必須給予政策扶持,譬如通過減稅來避免網店運營成本的大幅增加,簡化辦理相應手續等,以降低這一制度為消費者及經營者帶來的負擔。
由於這是一種交易活動,這當中就一定會產生稅的問題。但是稅要怎麼收,如何收稅才是合理的呢?這應該交什麼稅呢?稅率是多少是合適呢,對於大家都是能接受的呢?這些都是徵稅要考慮的問題。而且本來這就是一個低利潤的行業,到底有多少的人能接受這個稅收呢?線上購物這個判斷依據有很多,可以看店家賣的東西的多少,也可以看看店家的東西的價位和東西品種還有店家規模來判斷。但是我覺得這樣的看法都不是最好的。因為首先,這樣的東西在網上售賣之後,對於東西售出數量的多少不好實實在在的確認。店家都規模也不能作為店家賺取多少的依據。既然進行實名制之後就不單單只是在它控製商品的方面來發揮作用。進行網上經營實名制之後我們就可以掌握網上經營者的收入信息。購物網這樣我們就可以把網上經營這一部分的收入加到個人所得中,徵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開網店經營的,不用租地等,所以可以不用考慮那些東西。直接就是進貨的問題。
對於很多人來說,在網路開店只是一種自己尋找的自己工作之外的一種副業而已!要是要徵稅的話,可以從個人所得稅中來徵。這樣的話,這一部分的收入就可以算到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我國稅法有這麼一個要求,對於個人獨資企業,合資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以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關係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利潤分配,併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據“個體工商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的生產經營所得”所包括的內容中,有這麼一點:其他的個人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那麼,我國對於網路開店經營要徵稅的話,就可以從這一點上來入手。而且這一點的徵稅中,指的是獨立的勞動,也就是由自己自由提供的,不受他人指定線上購物,安排和具體管理的勞動。對於網路開店,現在在我國那是很自由的,只要自己有經營能力,然後實名制註冊就行了。所以這一點上來看,這一點是相當的符合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徵稅要求的。所以我們就可以用個人所得稅來徵收這一部分的稅。個人可以將這一部分的收入算到個人的收入中,這樣的話,稅法機關就可以徵收這一部分收入的稅了。這樣的徵稅對於很多的人的稅收負擔都不會是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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