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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迷人pink lady~  | |
2007 年 6 月 3 日 星期日
早在兩三個月前房裡的電腦已無原無故的掛掉了.
本來只打算拿爸的電腦"借用"一陣子.
後來屬於自己的東西越放越多,屬於自己風格的東西也開始不經不覺地被建立起來.
後來後來,當自己的東西被宣佈搶救無效以後,很自然地便把那不是自己的東西據為已有,打算就這樣一直使用下去.
直至最近,當我開始把朋友們的網誌存在我的最愛裡時,當我把我的銀魂動畫,剛下載的jazz歌曲,還有漂亮的lena照片也分類歸位時,
老爸才突然催促說:"我什麼時候才可以用電腦啦? 什麼時候才修好那壞掉的?"
而我竟然這樣回答道"你的電腦沒救啦~看你是要買新的還是要怎麼樣?"
於是老爸很豪地說:"那就買新的吧~買好一點的!不要再這麼快壞掉!!"
看~我和老爸基本上也忘了壞的是我的電腦了~
當我請男友替爸裝一部新電腦的時,他說"你可以換新機箱了."
而我又竟然說:"這樣不太好吧~是爸要換電腦嘛~"
於是男友很困惑的說"壞的不是你的電腦嗎?"
我果然是撤底地把本來是屬於自已的電腦忘得一乾二淨了.
就這樣,用了三個月的老爸電腦歸位了.
極具kiriko風格的新電腦也從這天起正式投入工作了.

整個黃金商場內唯一粉紅色的可愛機箱.
在強烈的執念下終於給我找到了!!
雖然就機箱而言三百塊蠻貴的,但可愛就是沒法子~
特別要感謝男友一家給我選配件和裝電腦~
要勞煩他的家人真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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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6-05 10:47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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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四的感想  | |
2007 年 6 月 2 日 星期六
終於把逆轉四玩完了.
我是在它四月時發行的第二天把遊戲弄到手的,
斷斷續續地玩了兩個月,在身旁所有朋友都玩過了以後,我也終於把它給KO了.
玩這麼慢的原因,除了是因為學校的課業繁忙以外,也是因為知道玩完這個以後又要等上很久才有新的可玩,
所以才會一直很珍惜的一點一點的玩著.
對對~我就是那種喜歡把好吃的菜留在最後,把旅行買回來的土產吃到賞味限期最後那天也捨不得吃完的那種人.
以下是玩完以後的一點感想,有強烈的劇透成份,還沒玩的人最好不要看~
雖說這次逆轉的主角由原來如此君(成步堂)變成了嚇一跳君(黃泥喜),
但實際上整個故事還是以成步堂為主線發生的,從開始到最終章的謎都由成步堂而起,因成步堂而終. 至於全故事(個人覺得)最重要的謎團,為什麼身為律師的牙硫霧人要殺死第一章的大叔並陷害成步堂?
謎底竟然只是因為大叔不讓他作辯護律師,而讓成步堂取而代之而已.
還以為有什麼深仇大恨,原來只是因為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牙硫老師你也小氣得太不合理了吧?
而且響也弟弟也不像這麼笨啊~當年怎麼會不對知道"內幕消息"的哥哥提出質疑?
還有把王泥喜設定為牙硫哥哥的徒弟這一點也沒多大驚喜,
雖說兩人是師徒但關係卻淡薄得很,王泥喜在第一章時已可以毫不遲疑地指証老師,接下來兩人便可說什麼關係也沒有了.
主線故事一直下去,各人的關係也開始浮現起來,就只有王泥喜一人看似和主線故事沒多大關連似的.
雖然故事的最後把黃泥喜設定成與迷底相關的人物之一,就是夏海小姐的另一個兒子,但這點還是與主線的故事沒大關係.
所以說,黃泥喜雖然是本篇的主角,但他的存在對於故事來說卻好像不太重要似的.
相比起第一至三集的環環相扣,這一集顯然是有點不夠緊密了.
至於遊戲系統方面,一如以往的遊戲方式當然一樣好玩,加入了不同的科學鑑証也讓遊戲多了點新意.
但我最喜歡的血漬和指紋鑑定在這一集卻沒什麼使用機會,真有點可惜~
另外最奇的地方就是最後一章的玩法.
雖然我也明白出遊戲的人希望能突破過往的遊戲模式,但現在能穿梭過去和現在這種玩法,卻讓故事失真了不少.
成步堂又不是多拉A夢! 怎麼可能回到過去審問已死的人?當年問不出來的話,不可能在現在得到証據以後再回到過去進行質問吧?
就是這一玩法讓本來很LOGIC(至少整體來說是很logic)的法律遊戲變成超現實的遊戲了,說實在的認真失色不少...
雖然我這樣把逆轉四插得體無完膚,但事實上我還是很喜歡這遊戲的.
會有這麼高的要求,只能說是因為上一代實在做得太完美了.
所以在比較之下才會有這麼多的批評.
其實逆轉四是做得好的,只是還是不夠過往的好.
看來不論是以後的逆轉還是嚇一跳君,都要活在過去的陰影下吧~~
不管怎樣,我還是超期待下一集的逆轉裁判,我會永遠支持這系列的遊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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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6-04 07:15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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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畢業照  | |
2007 年 5 月 30 日 星期三
諗了大學三年,終於也到了拍畢業照的時候了!!
說實在的,一點也沒有不捨的感覺.
考試前還會有要是可以繼續諗下去就好的諗頭,
但考試以後卻一下子變換成"出來工作賺錢也蠻不錯嘛!"的輕鬆想法,心情變換得還真快~!
記得離開中學的時候我的心情好像也很輕鬆,沒有多大不捨.
看來我真的是那種"行埋就玩,玩完就散",對團體向心力不大強的人.比起團體,我想我對個人的依戀還比較多吧~
現在,對畢業袍的感覺也只有穿起來鬆跨跨的很不便而已.而且畢業帽也完全不合頭型,怎麼戴也戴不來.
不過我想到了出來工作吃到苦頭以後,一定會懷念起大學的優閒時光和沒有任何衝突的人際關係吧~
左起: MAVIS, KIRIKO, EVITA, RONIE
KIRIKO & GINA

KIRIKO & DAY

SOC的各位( 不齊人)
這天以後,面上的豆又開始長出來了,真可恨!
也幸好是照相的日子以後,不然真的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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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6-14 02:18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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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讓我加入死死團嗎?  | |
2007 年 5 月 19 日 星期六
今天男朋友的表哥結婚了.
因為做接待的人數不足,所以也把我一拼帶上了,幫忙一下入口接待處的工作.
參加不認識的人的婚姻,無聊自然是不在話下.
但更讓人納悶的,就是被安排坐在另一對情侶身旁.
四個一排的位子,坐著兩對不認識情侶.
起初互相聊了幾句,接著雙方各自各交談,怎麼看都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本來我也以為不會有問題的.
但坐下來以後,心情便莫名奇妙地開始浮躁起來,幹什麼也提不起勁.
隨著對方的談話越來越多,個人內心的不滿也越來越強烈.
其實對方也沒說什麼嘔心的話,只是聊一下旅行去哪裡好,在桌子底下牽一下手而已.
但光這樣已讓人感到很不耐煩,很想叫他們給我走遠一點.(可以的話我自己走開也行,但卻被安排坐著)
後來他們看見親戚什麼的帶著小孩,便把小孩抱過來玩.
"兩口子"一邊抱著小孩說可愛,又親親又照相,真是煩死人!!!
天知道我最討厭情侶,對小孩也很感冒,現在還要兩樣加在一起和樂融融的樣子,看了真想找個人來打!
表面上我裝作若無其事,但心裡已不停吶喊:"你們少無聊了!抱著別人的小孩很有趣嗎?我家的狗還比較可愛吧!"
我也知道莫名奇妙地討厭情侶是自己的問題,拿人家的小孩和狗比較也不太好,但兩件事我也控制不了.
唉~我也搞不懂自己為什麼會這般討厭情侶,已經到了潔癖的地步了.
只要意識到有情侶在身旁,或在視線範圍內看到情侶做一些很普遍的親密舉動,也會讓我感到煩躁不安,很有揍人的衝動.
獨身的時候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討厭他們,但自己也拍拖了還如此嫌惡周圍的情侶,這樣實在是雙重標準,怎麼也說不過去啊.
我曾向DAY說過這事,她說別人有"恐同症"(恐同性戀),我是有"恐異症"(恐異性戀).
現在我還開始覺得自己和死死團的人想法相同,很想參與他們的活動叫情侶去死.
要是我沒拖拍,我想一定會入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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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5-21 03:26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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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感言  | |
2007 年 4 月 3 日 星期二
放學回來的時候,在地鐵站出口旁看見了一個在擺檔賣麵粉公仔的老伯.
老伯正從小箱子裡拿出他的作品,準備排列開來讓有興趣的途人選購.
而老伯的小攤檔對面,則是一大堆電訊公司的銷售據點和它們那些會攔截路人的寬頻上網推銷員.
本來這樣的光景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當我再多行數步,看到六七個圍在一起的食環署人員時,心裡卻有點不妙的感覺.
因為我曾在報上看過一些有關食環署人員抓賣香燭的阿婆,追趕小販引至對方死亡等事蹟,
在而另一個描寫街頭人物的小專訪中又報道了一位賣麵粉公仔的老伯的生平,以及他經常被食環署的人檢控罰款.
後來過了十分鐘,當我再次行經地鐵站時,食環署的人不在了,賣麵粉公仔的老伯,也不在了,只留下一些看來是老伯的所有物,
而對面的寬頻上網推銷員,則繼續在那裡等待他們的生意.
當然,我不能就此斷定老伯是被食環署的人抓走了,或許老伯只是上了廁所,或到了別處躲開食環署的人.
但我真想問,為什麼食環署,正確來說是政府,連一個賣麵粉公仔,或是賣香燭的阿伯阿婆也不肯放過?
我們的政府當初要取締小販,是因為覺得他們影響市容,佔用公共街道,阻礙行人道暢通等.
但試問賣一下小手工的老伯有多佔地方,多影響市容了?難道他會比電訊公司更阻街嗎?
為什麼我們的街道能容得下那一連數個的電訊攤位,還有那些攔截途人的銷售員,卻容不下一個佔地不多,連叫賣聲也沒有的老伯?
現在真正佔用了公並領域的是那些電訊公司,信用卡公司之類的大財團才對吧!?
既然政府能以什麼非法擺賣非法佔用公共空間之類的理由檢控手無寸鐵,一天才賺不夠幾十元的阿伯阿婆,
怎麼又不去清掃那些煩人阻街的電訊公司,信用卡公司!?你以為每次行經旺角都要被那些寬頻人員攔截兜售不煩人嗎?
就因為電訊公司什麼的是大財團就不能抓嗎?是大財團就可以把公共空間據為已用滋擾市民嗎?
政府不知哪來的發言人曾說因為那些電訊據點只是在簽合約,沒有在賣東西,所以不算違法.
這不叫雙重標準叫什麼?就算他們沒有在賣東西,他們也是在做生意,性質還是與小販無異吧!
而且他們所佔的空間和滋擾度也比小販強,只有小販違法他們卻合法,這根本就不合理,
但對於明顯不合理的法例,政府也只是一語帶過便算了,完全沒有修例的打算.
不要說雙重標準,在我看來這根本是官商勾結.
對在街上擺檔的電訊公司,信用卡公司視而不見,卻去抓依靠販賣小手工,香燭過活的阿伯阿婆.
食環署的人和政府高官真的知道"醜"字怎麼寫嗎?知道什麼叫"乞兒兜內搶飯吃"嗎??
政府偏幫,任意縱容大財團,卻把基層市民賴以為生的生計奪去,
還夠膽四處宣揚"只要肯努力,一定有飯食"的false ideology來製造假象,掩飾香港貧富懸殊差距日增的問題.
希望曾特首除了懂做好份工之餘,也清楚自己在替誰打工,為誰服務才好.
p.s.好像越寫越火大了...但真的讓人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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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4-04 01:22 PM [ 訪客留言(3)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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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和GINA有個約會~  | |
2007 年 3 月 29 日 星期四
昨天我和isa乘傾present之便,約gina吃午飯,gina也答應了,
於是今天下午,我們便和gina吃飯去了~!!
和gina吃飯可是我和透子year 2 夢寐以求的好事哦!
透子知道了一定很羨慕的~誰叫她去美國了呢~呵呵~
在和gina的飯局裡,我們都在談論養狗的事.
原來gina最近從朋友那邊收養了一隻狗,而且還是八哥來的!!
gina的八哥聽說是超黏人的,主人去哪便跟到哪,而且也很煩,一整天要人和牠玩.
雖然gina不停說家裡的狗真的很煩,但看得出來她已經很疼牠了.
希望她也快點加入愛狗的行列吧~~
p.s.gina不為人知的一面真的很可愛喔~她的狗看來也很可愛,不知道將來會不會有機會看看呢~^^
p.s. 2.另一篇日記可能會引起他人不安,所以加密了.密碼是我最喜歡的2個英文字,真是一個有等於沒有的密碼...|| | |
刊登時間︰2007-04-05 02:24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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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9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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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4-04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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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美人眼鏡男  | |
2007 年 2 月 27 日 星期二

啊啊啊!!!
這是怎麼回事!!?
這是怎麼回事事事!!!???
三國志大戰怎麼會有眼鏡男的!!?這個美型眼鏡男到底是誰!!??
經過一番研究,原來這是街機版三國大戰二的最新人物--張悌(吳軍).
因此這張卡根本不會在nds裡出現(至少暫時如此).
而這張美型眼鏡的售價只要480日幣而已~!!!(可能因為武力1,知力6的關係)
很想要!! 很想要!! 很想要!!快要被眼鏡萌死了~~!!!
要是香港有在賣,又和YEN價差不多,我是一定會買的!!! >.<
另,這個曹丕也超帥的!!!
曹丕本來就該這樣子才對啊~
NDS內的曹丕太失敗了!!!
不過這張YEN價要4000多...算是貴價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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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2-27 01:45 A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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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魂 第四十四訓  | |
2007 年 2 月 26 日 星期一
銀魂真的夠了吧~!
上次惡搞金田一時已讓人笑個半死,
這次竟然拿聖鬥士星矢來惡搞,真是笑死我了~~
阿銀(白色忍者)正在發揮小宇宙,準備使出天馬流星拳,和服部全藏決戰(!?)
服部(藍的)的是冰河的鑽石星塵拳.這招前陣子看冥王篇時我也有學喔~
惡搞星矢的情節漫畫是沒有的.
最近香港(至少在朋友同學圈內)又興起了星矢熱,難道日本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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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2-27 12:36 A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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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一決勝負!!  | |
2007 年 2 月 14 日 星期三
為了收拾昨天慘劇的爛攤子,
今天九點多便起床,試著把昨天那幾舊不知名的物體弄得像樣一點.
我的策略是要喧賓奪主,務求以別的東西來掩蓋昨天的不幸.
雖然照片中,中間的"不明物"還是很顯眼,但實際上看來,草莓的存在感強烈很多喔~
沒想到這還蠻容易的,不用一小時,昨天的不幸已被巧克力草莓與手指餅給掩飾掉了.
花了兩,三小時才完成的失敗之作,在一小時內便能輕鬆地被忽略掉,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悲哀.
不過,完成品能見人(也只限要求不高的人)已屬不幸中之大幸,能蒙混過去已很好了.
到了晚上,和親愛的吃晚飯,竟然收到一份意想不到的禮物---
一部兼具聽歌,錄音,看動畫與看文字檔功能的mp3機.
他說因為我一直想在街上看銀魂動畫,又要錄音機做訪問,所以便買這東西了.
收到這麼貼心的禮物,本人當然很高興了~~
但一想到雪櫃裡自己製作的不知名物體時,想要鑽進台底的衝動卻比早前強烈了3000倍!!
雖然昨天已預先告訴他這是一件嚇的禮物,但當看到實物時,他還是不禁汗了起來.
第一個問題便是"中間那些是什麼??"
.....對上這樣的難題,連製作者本人也啞掉了.
我也說不出來這是什麼,只能說是用蛋白製成的東西,總之吃了不會死就是了.
因為是情人節禮物,所以他也被迫全吃了.
我自己也吃了一些(為了証明吃了不至於死!??),實在是一些可以的話也不會去吃的東西.
雖然是這麼失敗的東西,但能夠讓男朋友吃掉也算是完成了它的使命了(?)
而我也在情人節裡收到很好的禮物,所以這天的勝負也算是有所分曉了吧~?
收到的禮物.可以讓我隨時隨地看銀魂的厲害機器!! 旁邊的是自己造的小袋子~
我竟然會懂用針線,這是怨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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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07-02-26 05:11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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