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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事很值得我打一篇blog. .
精神病婦與子女墮樓亡 (明報) 10月 14日 星期日 01:50PM
一名患精神病女子,凌晨近4時與一對子女由天水圍天耀村耀豐樓高處壓下亡,初步相信她尋死與生活壓力有關。12歲女童首先墮樓,數分鐘9歲男童亦墮下,最後是他們36歲、身穿紅衫紅褲的母親。女童的手腳及男童的雙手均被繩索捆綁。救護員其後證實他們當場死亡。警員破門進入死者24樓的單位,發現牆上貼覑一封遺書,女事主向有長期病患的丈夫表示,感覺照顧家庭有壓力。其丈夫正在醫院留醫。案件現列為自殺及謀殺案,交由元朗區重案組跟進。警方稍後會為3名死者驗屍,確定死因。死者一家靠綜緩生活,女死者是新移民,在港住滿7年,由內地接女兒來港居住,兒子則在香港出生。
人是什麼動物?人很奇怪,,可以為一個人去死,,可以殺一個人,,可以同歸於盡!
如果這媽媽自己很想死(有遺書)
其中最好可能引起她殺子女的假設有兩個
第一個假設,,她是怕,,所以要人陪. .
第二個假設,,她覺得她是為她的的子女好,,她死了誰照顧他們?
如果事其是第一個假設,,我猜她要還她的子女幾世的債
如果事實是第二個假設,,我只可說她很白痴
以當時情況來說,,子女被扎著,,即是其實他們不想死的....
對於事發原因時間是當中很要緊的因素.. 為什麼是凌晨四時??
我不知道,,我有太多假設,,但多得不想寫出來. . . .
死者中的子女是一個十二歲,,一個九歲的孩子!!他們有生存的權利!!!
假設她是覺得她死後沒有人照顧他們
我就覺得,,你要死就去死吧!!
你覺得一個人死了會比活著好嗎??
反正最後都是死,,所以你就可以把人餘下的壽命拿走嗎??
反正最後都是死,,所以我們才要好好珍惜身邊的所有!!
我們不是其他動物,,是人,,有思想的人! 人生存了一天,,就有思想了一天!
有思想..就會有快樂!!所以照顧問題不是殺子女的籍口!!
你這是什麼作為??是自私的作為!!
如果可以,,我想一下就打得你魂飛魄散!!
自己死就死吧,,為什麼要累人??
對!!是累人!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不是你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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