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存放公益性咋體現?
因巴彥淖爾市火葬場關停,去年12月初,親友骨灰存放在此的市民陸續接到通知,要求將骨灰全部搬遷到新建的柏樹園裡。而在這個私營性質的企業裡,存放一個骨灰盒1年要交納 110元〜600元,比存放在火葬場 1年40元的費用高出許多。不少市民哀嘆死不起。
在柏樹園裡,目前最低的存放規格為 1年240元,這是原來火葬場價格的6倍!民政部在2009年12月1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各地要積極發展城鄉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滿足群眾骨灰安放需要,尤其是城鄉骨灰堂必須堅持公益原則高雄葬儀。這個公益該咋體現?多少錢才是公益價格?不好解釋。但起碼可以判斷,價格一下漲了數倍,讓群眾叫苦,肯定沒有體現出公益來。
火葬場關停,骨灰盒當然要重覓存放處。存放者是被動接受這個局面,作為責任方,民政部門應該妥善地完成對接工作,其中就有對重新存放價格的考量,保證價格的平穩過渡,維護存放者的利益,安撫他們的心理。如果依仗有利地位抬高價格,強迫存放者接受高雄骨灰罐,相當於一種隱性脅迫。雖然存放骨灰盒有不同層次的需求,高價格的也不是沒人接受,但應該在保證普通人基本需求的基礎上,讓大家自由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