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標准將實施
2011年6月16日,中國加濕器國家標准系列再添新丁,GB4706。105-201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的特殊要求》經全國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正式批准發布,將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由IEC標准翻譯而來
“標准大部分是由IEC標准翻譯而來,因此參與標准制定的單位較少。”參與該標准制定工作的有關人員告訴記者,GB4706。105-201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的特殊要求》等同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IEC60335-2-88:200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88部分: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的特殊要求》(第2版)。
記者注意到,標准起草單位僅包括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深圳市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或許由于標准還沒有正式實施,記者就此標准采訪空調和加濕器企業時,許多企業表示不清楚該項標准的有關情況。
“目前這種加濕器多用在戶式中央空調上,這類空調如果增加加濕功能,需要增加許多像水箱一樣的設備,原先的標准要求已經不能覆蓋這類産品。”全國家用電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清潔器具分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魯建國提醒企業,GB4706。105-2011是強制性國通風設備家標准,對這一種類加濕器安全性的考核力度很大,企業應加以重視。
記者看到,該標准寫明:GB4706。105-201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的特殊要求》全部技術內容爲強制性,應與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標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加濕器的安全,適用于在家用、商用和輕工業應用(也可包括大型獨立商業裝置)中帶加熱、通風或空調系統的電加濕器。該器具以蒸發或霧化系統、噴射水、生産蒸汽及類似方式運行,單相器具的最大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玻璃其他器具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00V。
安全要求增加內容
標准對于在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規定增加的內容包括:對于帶電極電阻加熱裝置的加濕器和裸電阻加熱裝置的加濕器,使用標准規玻璃定的試驗;對于連接固定布線的器具,泄漏電流應不超過2mA/kW額定輸入功率;對于公衆易觸及的器具,泄漏電流應不超過5mA;對于公衆不易觸及的器具,泄漏電流應不超過10mA;對于濾波器電極的泄漏電流,Ⅰ類器具不應超過1。0mA,Ⅱ類和Ⅲ類器具氣密窗 不應超過0。50mA。
據標准主要起草人員介紹,GB4706。105-2011標准在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輸入功率和電流、在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以及結構等要求。
記者在該標准報批稿中看到,標准在輸入功率和電流方面的要求爲,對于帶電極電阻或裸電阻加熱裝置的加濕器,由于在加熱裝置處會出現殘留水中導電成分濃度增加的情況,應使用15℃的2000Ω·cm電阻率特制試驗水進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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