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裸與人同眠不算通姦台男子控告妻子遭敗訴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導,日前一名王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找徵信社跟監,與徵信員衝入呂姓男子租住處,拍到妻子全裸與呂姓男子同床,但法官認為是非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兩人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無“積極證據”證明二人確有性行為,判決李姓女子無罪。
王姓男子的妻子李姓女子,與呂姓男子一同參加年終宴後返回其住處,徵信社人員闖入發現兩人一起躺在床上,拉開棉被發現李姓女子一絲不掛,呂姓男子穿白色背心內衣、黑色四角褲。
王姓男子供稱,早就曾聽友人說過老婆有外遇,他才會委託徵信社跟監,案後兩人已無法回復以往的夫妻生活,一個多月後即離婚,他堅持對妻子提妨害家庭告訴。
檢察官查出,當時李姓女子全身赤裸,呂姓男子僅穿貼身衣褲,且同床共眠,瓜田李下絲毫不避嫌,有違社會常理,因此起訴李姓女子;不過,法官認為,雖然雙方深夜相擁、依偎而眠,甚或撫摸身體隱私部位,但仍與是否性器官接合的奸淫行為不同,以罪嫌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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