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3c又一次差點被搜書包,但原來我們是有權利拒絕學校搜學生書包
因為根據香港法律,政府都只是給予權力政府執法人員在工作需要時搜他人財物
而教統局雖然亦有給予權利學校搜學生書包,但只限於特殊情況,如發生失竊,警方要求校方搜查違禁品等情況
而且在搜前校方亦要向學生解釋搜書包的原因,否則學生仍然可以拒絕
但是如果只是校方想知道學生有否帶違禁品而搜書包,這就並非特殊情況
學生是有絕對權利拒絕
同時又講多少少,就算你真是被搜到違禁品,佢都無權沒收你的違禁品
因為佢所說的違禁品其實是你的私人物品,只要該物品沒有犯上香港法律(如手機,mp3)你係有絕對的權力保護自己的私人財產,佢是100%無權沒收
p.s但有灰色地帶要小心,如果校方在你身上搜到香煙,酒類,校方仍然有權沒收,因為根據香港法例,未滿18歲人士及身穿校服者身上有香煙,酒類已是違法,警方亦有權帶你到差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