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汽車金融有戲麼?
今天某網站圍繞汽車金融的新政策邀請業內諮詢業代表評論這個新政的影響,該諮詢業資深人士告訴該網站,汽車金融新政是把雙刃劍。所謂雙刃劍就是說,它能改變現有的購車貸款現狀,同時又可能帶來刺激消費過度的問題。其中這位資深人士對購車貸款現狀的評論是:“(目前的購車貸款形式對消費者而言)還款週期短、對個人收入限定嚴格,導致不能有效拉動個人汽車消費。而現行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也存在門檻過高、限制範圍過多等不足,對開辦的汽車金融公司做了過於苛刻的限制,如必須擁有一定的資金額度,以及對其他財務機構進入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限制。”
汽車金融究竟該如何發展不是本文能探討的問題,但這位資深人士的評論很成問題,比如汽車消費貸款還款週期短的問題、對個人收入限定嚴格的問題其實不是問題的關鍵。你比如說,現有的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是3年期以內,這其中的原因不是銀行不想延長信貸期——延長其實對銀行獲得更高額的利息收入是有利的,問題的關鍵是目前多數廠商的汽車質保只有3年,在這種情況下,對銀行而言,由於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可控風險其實只有3年。而汽車金融公司的背後是汽車廠商,借助經銷商網路,它們對車主的車輛性能和車主個人資訊掌控相對銀行更全面,因此可以為車主提供5年的貸款期。
那麼,為什麼沒有金融機構敢於提供10年的貸款期。這是因為,理財的第一要義是:任何東西的支付期不要超過它的使用壽命。對於汽車而言,它的使用壽命雖然超過10年,但在存在金融消費的情況下,超過5年的貸款車輛對車主而言,其淨值很可能是負的,也就是說,一輛10萬元的車,如果還款期是10年,如果是等額本息還款的話,那麼到第五年的時候,雖然車主仍然有4萬元本金沒有償還,但這輛車的市場價值很可能只有3萬元不到,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車主最佳的財務策略是什麼——當然是違約不還款!
所以,超過5年的汽車貸款是不合算的。至於銀行寧可放棄5年期的高額利息而選擇3年內的貸款,主要原因在於資訊不對稱,如果銀行能夠掌握車輛的殘值情況以及車主的維修保養情況,它當然很有動力為車主提供5年期的商業貸款。目前的情況是,商業銀行的汽車借款利率低,貸款期短,但對車主的信用要求高,這也是這位資深人士所說的“收入限定嚴格”,但背後的原因就在於銀行對車輛及車主的資訊情況掌握程度與車主相比處於劣勢。而且我認為,這種狀況不會因為今年的汽車金融新政而發生根本改變。銀行業2004年在汽車信貸上跌了跟頭,未來幾年也會在這個方面採取相對保守的策略。
至於汽車金融公司的業務開展此前受限的問題,我認為不是政策限制汽車金融公司,而是汽車金融公司此前沒有到能夠大發展的時候。比如這位業內人士說汽車金融公司門檻高,其實過去幾年國內汽車金融公司沒有發展起來的原因就在於門檻過低,按照現有的汽車金融公司註冊要求,最低註冊資本金要求僅5億元。對汽車產業而言,5億元能幹什麼?一輛值得貸款的車應該在10萬元以上,按照20%首付,每輛車至少需要8萬元的貸款資金,5億元能給多少車主提供貸款?答案是6250輛!當然,汽車金融公司會通過各種突進補充資金以滿足車主的貸款需求。但如果按照註冊資金這個規模,以目前的汽車市場競爭情況,10萬元級別的車型,如果你月銷量少於5000輛,其實是沒有多少競爭力可言的,而一個汽車金融公司的註冊資本規模如果僅能滿足一款入門級別車型的一個月的貸款需求,它怎麼可能在市場上運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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