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便宜住宿-賣房不劃算變“日租房”揾錢
“電視、淋浴、冰箱等家電齊高雄日租備,備有一次性衛生用品,價格實惠,在家的感覺,適合區內居民找親朋好友、爲商旅人士的最佳住處……”這廣告宣傳的不是酒店住房,而是可以出租的自家住房!近日,記者在番禺麗江花園發現,部分業主因房貸還貸“鴨梨”巨大、樓市低迷難售高價的雙重壓力下,將閑置的房屋變身爲可實行一日結算的“度假屋”。
鄰居家竟變身爲“短租房”
“很奇怪,隔壁的鄰居家最近人來人往,跟個賓館似的”,家住麗江花園麗字樓的周小姐發現,鄰居業主竟然將自己的住房改成了短租房,覺著特別不安全。
記者在該樓附近的一商鋪內,看到了周小姐所說的該短租房廣告——“麗江花園商務度假屋,顧客至上、服務到位、可日租、月租、年租,電視、淋浴、冰箱等家電齊備,備有一次性衛生用品,價格實惠,就好像在家的感覺,適合區內居民招待親朋好友,爲商旅人士的最佳住處”。
該“度假屋”的業主梁先生告訴記者,一房一廳150元/天,兩房一廳200元/天,三房一廳250元/天,還可預訂節假日、廣交會住房,如果是常住,可以給予最低的折扣。記者在該三房一廳的“度假屋”看到,套房內家電十分齊備,布藝小沙發、電飯煲、電冰箱、1。5米寬的實木床……。
好好的房子自己不住,爲何要出租呢?梁先生透露,他是炒房投資,家中四套房産,兩套爲炒房。“房價讓人傷不起啊,原來買這些房時,花費近千萬元。”梁先生稱,光還貸一個月就是近萬元,想把這兩套房賣出去,但限于現在樓市低迷,賣不起好價錢,于是改成短租房,賺回一些成本。
生意火爆月入幾千
梁先生表示,自從去年10月在小區內商鋪打出廣告後,生意十分火爆,“一月收入幾千元”,接到的客源多爲出差或者准備在廣州工作但工作未最後落實的外地客,畢業的大學生也是客源之一,來廣州短期探望親朋好友的人群也不少。
梁先生認爲,將自己的住房做短租房,屬于不影響到他人的個人行爲,目前也未向任何部門進行申報,甚至小區內的物業管理也不知情。
工商局:監管有難度
居民樓短租房是否違法?記者向工商局咨詢獲悉,無論房屋的短租或者長租,都已經構成了經營行爲,應該到公安部門備案,辦理工商、稅務手續。“在中高檔小區內出現短租房,此前不多見,由于是居民自己的房屋,業主與租客都比較隱匿,也造成了監管上的難度”。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鄧剛律師表示,“度假屋”定性要從兩方面來看,如果類似酒店提供各種服務,那麽就是一種經高雄便宜住宿營行爲,需要營業執照;若是單純地租房,則是租賃行爲,嚴格意義上講,在法律層面上,業主有義務去辦理租賃備案登記,但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幾個人願意去辦理,“這處于法律規定的空白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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