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4 月 26 日  星期四   晴天


2012-04-26 分類: 未分類

人不可以總是卑微的

不能像乞丐那樣卑微

現在的我 並沒有什麼要求

只要能做回自己就行了

也不會再把自己僅有的尊嚴放下

男生就應該有男生的樣子

我不願再重覆著那個被說成「沒霸氣」的自己了

太遜了吧

說著 「你由我來保護!」這些帥氣的話 卻只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子

連感覺也不能騙人啊 「你哪裡像個男人啊」

可笑

回首一看自己

啊..真的可以去撞牆了

 

換角度來看 現在的我呢?

又算什麼啦?






訪客留言 (返回 hkin1120 的日誌)


a624158962 於 2012-04-26 07:30 PM 發表:
愛是可以改變一個人,你愛一個人你會不知不覺為她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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