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wdiary
暱稱: 亞歷珊德拉..!!*
性別: 女
國家: 香港
« June 2026 »
SMTWTFS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小地
メロメロパーク

メロメロパーク
RSS 訂閱
RSS Feed
2007 年 3 月 28 日  星期三   晴天


食字 分類: 未分類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卻不知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
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愛上我
就請你吻我的嘴

我有這雙腳 我有這雙腿
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
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不想留在一個地方
也不願有人跟隨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誰

我只想看你長得美
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
但不是你的淚
我不願相信真的有魔鬼
也不願與任何人作對
你別想知道我到底是誰
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

 

2007 年 3 月 27 日  星期二   晴天


2.梵谷的左耳 分類: 未分類

作詞:阿沁 作曲:阿沁 編曲:Martin Ting

金黃色麥田 你離開身邊 落日的風車 擦拭著我 哭泣的雙眼
單純的笑臉 街上麵包店 貧窮與殘缺 你是心中 最深的想念

我唱著愛的歌劇 沿途有邪惡風景
看見梵谷的左耳 永遠都相信 愛的美麗

我像梵谷流著淚滴 刻畫我的愛情 跟著模糊腳印 停到哪裡
這是最幸福的悲劇 一路上都相信 就算沒有結局 不會放棄

Repeat all once

我像梵谷流著淚滴 聽著愛的聲音 跟著你的腳印 走到哪裡
這是世紀末的悲劇 一路上都相信 就算沒有結局 不會放棄

這是世紀末的悲劇 一路上都相信 就算沒有結局 不會放棄


2007 年 3 月 26 日  星期一   晴天


逆光 分類: 未分類
作詞:廖瑩如 作曲:李偉菘 編曲:Martin Tang

也許我一直害怕有答案 也許愛僅僅在風裡打轉
離開 釋懷 很短暫又重來 有時候自問自答

#我不要困難把我們擠散 我責備自己那麼不勇敢
 遺憾沒有到達 擁抱過還是害怕 用力推開你我依然留下

*有一束光 那瞬間 是什麼痛得刺眼
 你的視線 去諒解 為什麼捨不得熄滅 我逆著光 卻看見
 那是淚光 那力量 我不想再去抵擋
 面對希望 逆著光 感覺愛存在的地方 一直就在 我身旁

Repeat #,*

我以為我能後退 反覆證明 這份愛有多不對
背對著你如此漆黑 忍住疲憊
睜開眼 打開窗 才發現你就是光芒

Repeat *

光芒 你是光芒

 

2007 年 3 月 25 日  星期日   晴天


食字 分類: 未分類

新地

老舊

勇者

你好

星星

月亮

太陽

朋友

家人

美麗

2007 年 3 月 23 日  星期五   晴天


誠信破產 食環署又講大話 分類: 未分類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周一嶽關注有食環署人員,被指向投訴人說謊,以掩飾錯誤。他表示,已責成食環署長陳育德進行紀律調查,及研究涉及的兩名人員是否需要調職。調查亦包括食環署內的人事管理、及檢討整個系統,確保不會再有同類事件發生,短期內會提交報告。

現時食環署就違反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條例的食肆和市民,一般要在半年限期內提出檢控。但申訴專員公署    在去年九月中,就食環署執行有關條例的情況展開調查,揭發食環署在過去三年,有三十三宗過時檢控。當中二十宗是食環署疏忽,大部分因為延誤處理,其餘是因為誤放檔案、人為錯誤及食環署人員對規定不了解﹔另外十二宗涉及其他部門延誤,包括律政司    人員過時限給予法律意見,或政府化驗所,在檢控時限後才發出報告。

  申訴專員更發現有兩宗個案,均涉及誤放傳票檔案,在錯過檢控時限後,有關職員竟向投訴人說謊,訛稱撤銷檢控是由於證據不足,或歸咎於有關食肆已經結束營業,企圖蒙混過關。

  申訴專員戴婉瑩表示,在這兩宗個案中,明顯是由於署方誤放傳票而錯過檢控時限,但署方給予投訴人的解釋,卻明顯與事實不符。她說﹕「根本沒有必要講大話,原先的錯誤對我們來說,也比較單純,但相對以欲蓋彌彰的方式,用一個大話來掩飾另一個錯誤,就更加嚴重,這是直接打擊了市民對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因此我們要『踢爆』佢。」

  她又指,事件反映署方部分職員的操守有問題,加上檢控程序缺乏監管,導致衍生問題。「部分職員操守有問題,做錯事,講大話,而且有心做,錯上加錯。為甚麼隻字不提過了檢控時限呢﹖根本不是證據不足,而是掩飾不足,非常嚴重。不過,要不要紀律處分,要由食環署自己決定。」

  另外,根據現行的食物業規例,食環署要檢控違法擅自更改圖則的食肆,要在圖則更改日期後六個月內提出檢控。但在部分個案中,署方往往在更改圖則後數月,甚至是檢控時限過後才發現有違規情況,因而無法提出檢控。申訴專員建議,食環署應考慮修例,將檢控時限定於發現違規後六個月,以增加檢控時間。

  食環署署理副署長勞月儀表示,會接納申訴專員的報告建議,包括會考慮修改有關檢控時限的法例,以及加強內部溝通及監察工作。日後撤銷檢控或因超過「檢控時限」而未能起訴的個案,要交由首長級人員親自進。

  對於是否有職員需要為事件負責,或者為受影響市民道歉,她未有正面回答,只是不斷重複表示,會對每一個個案跟進調查,並按公務員既定機制處理。立法會    議員王國興表示,會在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動議要求署方對事件作詳細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