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冇咩講
就比大家知道咩係十大酷刑啦
膽小的一定唔好睇呀
因為係十分可怕,慘忍,痛苦,可憐,心痛,難言,壞心,骯髒,慘不忍睹的
1、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之後一日post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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